绩效工资的“被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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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的“被绩效”
作者:烛光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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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不少小学、初中的教师都拿到了绩效工资,从而结束了一场暴风骤雨般的利益之争。
绩效工资兑现了,学校的绩效与教师的绩效真得提高了吗?其实,这只能称作“被绩效”。一切依然如故,不过是教师手中的钞票比以往确实“绩效”了一把,而教师的工作业绩则并无大的更易。
绩效工资,设计者动机是好的,但是这个制度从设计上来看,天生存在不可弥补的缺陷,所以一旦推行起来,纷纷攘攘,争议不休,本来一桩好事,却引来无数骂声。
根据规定,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 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30%)。由此造成了一种普遍的质疑,即一个教师的足额工资到底应是多少?如果以上两项之和等于足额工资,那么人为的拿出其中的30%作为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才能发放的部分,莫不违反了国家有关教师待遇的法律规定?如果30%部分不属于教师应有工资,那么为什么要硬性地以百分比来加以区分?倒不如直接地告诉教师,你的工资就是指全部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此基础上,政府拿出一部分财力用于学校发放绩效奖励工资。
现在,教师年终拿到了绩效工资,但是,这种近似于“大锅饭”的所谓“绩效工资”,这种经历了激烈的不同工种、不同利益诉求之间斗争后折衷的结果,真得体现了教师工作的绩效吗?其实不然。不少学校在制定和讨论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时候,有干群利益冲突的,有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利益冲突的,有教学人员之间利益冲突的,有非教学人员之间利益冲突的,有的在校内吵,有的吵到校外,有的还吵到了网络媒体,学校人际关系空前紧张,教职工心情空前骚动不安,严重的甚而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即使教代会通过了所谓的方案,即使绩效工资最终得以发放,但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冲突不可能随着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情况的变化,这种波动不安的情形将会长期存在下去。而这些可能就是绩效工资所带来的真正的“绩效”。至于教师,除了硬性的工作量被人为地平均分配,出勤时间被普遍重视起来,有的原本绩效很高的优秀教师也许从此不再追求工作的高绩效,有的原本绩效很少的或一无绩效的教职工反而在待遇上真正“绩效”了起来。
其实,教育工作自有其特殊性,教师工作软性多于硬性。诚如不少教师所说,教育不是工厂,可计件或计时。“教育是良心活,有它自身的规律。”一切试图以简单划一的手段和模式来衡量教师工作绩效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国家要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莫如依法保障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要打着给教师涨工资的旗号,以绩效工资考核来将广大教师折腾一番,殊不知,这样折腾下去的结果将是教育的危机、民族的悲哀。
我以为,绩效工资制度设计的不科学、不理性的缺陷,将会在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久而久之,“绩效”必将有名无实,“被绩效”必将大行其道。
由此,我深为绩效工资制度能否长久而担忧。也许我这是杞人忧天吧?但愿如此。
我以为,绩效工资制度设计的不科学、不理性的缺陷,将会在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久而久之,“绩效”必将有名无实,“被绩效”必将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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