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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老赖,你能把我怎么样!?

(2008-05-23 23:22:51)
标签:

和解协议

当事人

生效法律文书

杂谈

分类: 引用案例分析

20、我又不是老赖,你能把我怎么样!?

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在执行程序中,刁某和赖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由赖某向刁某偿还2万元人民币改做给付价值相当的电子零件。很快地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刁某方才发现该批电子零件质量有问题,现问:刁某能否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答:刁某不能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本案中的执行和解协议看不出有任何违法的地方、因而有效。另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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