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思重庆万州一个超过48小时工亡认定行政诉讼案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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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下午申酉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重庆市相关超过48小时脑出血不予认定工亡行政诉讼案例。
为什么想起来要查一查重庆市相关此类案件判决呢?因为有人认为重庆市地方法院可能不支持脑死亡认定为工亡!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至少五、六个省份的高院支持脑死亡认定为工亡,这还不包括全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支持脑死亡认定工亡的成功案例。
目前尚未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此类案件裁定或判决书,也未找到重庆市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此类案件裁判文书。只找到了重庆市万州区一个相关类似案例一审判决书。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22)渝0101行初99号行政判决书,一审本院认为:
《死亡诊断证明书》上载明:手术顺利,术后陈某病情短暂改善后再进行性加重,后于2022年1月7日死亡。上述事实足以证明陈某在送医后48小时内并未死亡。虽然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医疗法律事务部出具的《关于陈某在我院诊疗情况的说明》上记载“几乎无生还希望”“基本上可以判定为脑死亡”“实际上接近脑死亡”,但该“说明”并未确认陈某在48小时内已经脑死亡。自然人的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证明书》记载陈某的死亡时间为2022年1月7日,在没有其他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只能以该时间为准。故原告的主张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重庆万州这个超48小时工亡不予认定行政诉讼案一审驳回了家属一方的诉求,不予支持工亡认定。主要理由还是48小时内脑死亡证据不足!
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找到本案的二审判决和再审裁定。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认为:
重庆万州此案要想后续法律程序出现重大转机,那就要想办法通过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委托做出来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报告。有了法院委托做的脑死亡司法鉴定,就具有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这样即便到了后续法律程序也容易被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予以采信。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曾通过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分别做过三个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分别涉及到湖北省、河北省和重庆市各一个。其中湖北省与河北省两个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均被当地市人民检察院予以采信。让案件出现了重大转机!其中湖北一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市中院已经依法裁定再审。河北一案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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