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事故一级伤者的护理费之思:权益与诉讼考量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在命运的轨道上,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往往能改变一个人的整个人生轨迹。
广东某区县这位二十年前遭遇交通事故的一级伤残伤者,正处于这样一个复杂的维权与权益思考的境地。
2024年8月16日上午九时,她在今日头条私信的留言开启了与北京市常鸿所陈剑峰律师的联系。这看似简单的联系背后,是多年来对自身权益的不断探寻。
当天午时,陈律看到留言后告知联系方式,而后便是手机来电长达45分钟的沟通。
这位伤者的遭遇令人揪心。
二十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她,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和前途。在广东某区县人民法院,她先后打了两场官司。第一场交通事故案人身损害赔偿判了一百万,他被评定为一级伤残且是完全护理依赖。
第二场官司,隔了一两年,关于医疗费和后续医疗费的诉讼,通过调解也获得了一百万以上的赔偿。当年涉事公司经济实力尚可,才有能力进行赔偿。
然而,如今她面临着新的困扰。
由于她肢体一级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喝拉撒全需他人照顾,晚上睡觉连翻身都做不到,家人只能花钱聘请两名护工,白班和夜班轮流照顾,一个月将近一万元的花费(包括护工费及伙食费)。这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她对第二场官司调解协议中的“等”字产生了疑问,这个字是否包括前面生效判决中的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呢?是否会对后续二十年的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产生障碍呢?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涉及到他未来的生活保障。
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认为,这个“等”字不包括前面案子的赔偿金额,也不包括后期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这两项,二十年后他仍可继续主张这两项赔偿。这一判断就像是黑暗中的一道曙光,给伤者带来了希望。
伤者是因为看到《中国律师观察网》上的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原创文章才找到陈律的,2022年3月23日发表的第526篇工伤原创文章《二十年前调解解决,二十年后还可以起诉护理费吗?》成为了她寻求帮助的契机。
从16日沟通后,其后数日一直在微信和电话上保持交流。17日的电话沟通同样持续了45分钟,可见伤者对自身权益的重视和解决问题的迫切。
再看关于拟在广东某区县诉讼后续护理费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充满变数的领域。
我们律师团队曾有在其他地区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案中,护理费计算标准为按当地省居民服务修理业标准进行计算;在山东省菏泽市办理的同样是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案,护理费计算标准为按当地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由此可见,护理费计算标准在全国目前大多不统一。
在广东省内,不同法院也有不同的裁判标准。
有的法院判决按120元一天进行计算,有的法院则按当地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参照工伤完全护理依赖进行裁判。
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12086号民事判决就是采用这种裁判标准,这种标准对于一级伤残者非常有利。以当前当地数据为17万余元为例,折半计算一年也有八万多,这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伤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所以,若要在广东进行护理费诉讼,从最有利于伤者的角度出发,按当地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参照工伤完全护理依赖进行主张是比较妥当的。
这就是在众多道路中选择了最平坦、最有利的那一条,为伤者在维权之路上提供了一个较为明确的方向。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278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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