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自费医疗费报销法律路径:与西安小李沟通启示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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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案件的复杂世界里,自费医疗费报销问题常常像一团迷雾,困扰着许多人。
西安小李,这位从事抖音推广并承接工伤案件的从业者,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
有一位工伤者,医疗费用是一个沉重负担,总计花费了20余万元。
然而,工伤保险基金仅仅报销了12万多,剩下大约7.5万左右被工伤保险基金拒之门外。
他满心期待地走向一扇门,以为能得到全部的救助,却被无情地告知只能得到一部分。
面对这样的情况,工伤者试图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主张让用人单位支付这7.5万自费医疗费,可是命运似乎并不眷顾,均以败诉告终。
二审判决更是将这自费医疗费部分直接推开,认为该笔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根据其职权决定核定进行报销的范围,本案不予处理。这一判决横在工伤者寻求补偿的道路上。
小李带着疑惑前来询问:
这个工伤保险未报销的医疗费,有没有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呢?
这是一个直击核心的问题,然而答案却并不那么明朗。事实上,并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规定这部分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众多的案例来看,不同的法院法官有着不同判断。
有的法官会裁判这部分自费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仿佛在迷雾中为工伤者点亮了一盏希望的灯;但也有的法官认为法律依据不足,无情地驳回了工伤者的诉求,让希望的灯火瞬间熄灭。
不过,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有着自己的成功经验。在2017年承办的北京市朝阳区一个一级工伤完全护理依赖案中,也曾面临劳动仲裁败诉的困境,甚至一审刚开始时法官还劝我方撤诉。
但最终我们扭转乾坤,成功打赢了自费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官司。这就像在黑暗的隧道中看到了尽头的曙光,给类似案件带来了希望。
小李并没有停止思考,接着问道:
现在一审和二审不支持自费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除了继续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之外,是否可以打生产安全事故民事赔偿案当中让用人单位承担呢?
这是一种思路的转换,拟在迷宫中寻找另一条出路。
一般来讲,若打安全生产事故侵权单独民事赔偿补差官司法院支持的话,工伤者所有工伤保险基金未报销的医疗费均应当另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个并没有什么法律障碍。
当然,这个前提一般需要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方可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这一规定为这种思路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小结:
西安小李遇到的这个自费医疗费报销问题反映工伤案件中一个复杂现象。
虽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未报销的自费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但从过往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仍存在一些可能的解决途径。
无论是通过再审还是转换思路打生产安全事故民事赔偿案,都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依据去探索。
同时,陈律的过往成功案例也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借鉴,希望能给更多面临类似困境的工伤者和从业者带来启示。
备注一:与本文有关的陈律主要文章有:
第1083篇工伤原创文:《浅思重残工伤案护理费差额》;
第1108篇工伤原创文:《与湖南株洲一个重残工伤案家属简单沟通》;
第1186篇工伤原创文:《与长沙浏阳一个重残工伤案家属沟通》;
第1187篇工伤原创文:《与西安小李简单沟通自费医疗费报销问题》。
2018年2月,陈律发表一篇:《工伤自费医疗费和护理费两大差额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成功判例》,这是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承办的成功案例。
以上陈律这五篇原创工伤文在百度、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能搜索到。感兴趣的工伤者或同行可以一起探讨研究。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199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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