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衡水桃城一审庭审程序紧急叫停!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2024年12月27日下午两点半至四点之间,一个半小时庭审,与重残工伤案客户、搭档左大律一起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二层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
一名审判长和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三名成员均到场参与庭审,普通程序审理。
这是一个客户未经过工伤认定前置程序的工伤案子,客户一只眼受伤后摘除。应为工伤六级伤残等级。
我们代理工伤者一方,之所以向法院起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由,理由是公司存在非法转包或分包,工伤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则无需工伤认定前置。
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承办类似成功案例,法院裁判非法转包或分包,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工伤认定前置。案号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21)内01民终1609号二审民事判决。
同样类似案例,浙江省也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绍民终字第2378号民事判决。
在本次诉讼中开庭前,我们两位代理律师曾当面与审判长初步沟通过,审判长对我方要求法院阶段进行司法鉴定做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书面申请不予接受。
在本次12月27日下午庭审中,审判长依然对我方要求司法鉴定一事不予理会。进入到法庭辩论环节,当审判长还没有说出来法庭辩论终结这句话时,我抢先一步说要申请审判长回避,理由就是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兜底条款,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我方当庭递交了手写的申请审判长回避申请书。在千钧一发之际,差一步就法庭辩论终结,因为法庭辩论终结后则不能再提法官回避一事了!
我方在庭审中,紧急叫停法庭审理程序,申请审判长回避。试想,若不做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法官可能支持工伤保险待遇诉求吗?回答肯定是否定的!
这一类未经过工伤认定前置的工伤案,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有过胜诉的实战经验。曾在打内蒙一案中也申请过法官予以回避。
27日庭审后,本案书记员表示,此类无劳动关系在法院打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桃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法官可能从未遇见过也未深入研究过。
多数法官一上来就会判驳,有时二审裁撤发回。这样导致程序繁琐。这次我们想在一审胜诉,不得不按下暂停键,让审判长对此案予以深入研究。不要贸然裁驳。
当庭申请审判长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长是否予以回避。27日先休庭,等待是否回避决定。
本案27日庭审之前,已经经过了十三道诉讼和劳动仲裁程序。承接此案是2021年3月,一晃快四年了。
备注一:可能与本文有关的陈律主要文章有:
1、第384篇工伤原创文:《未经过工伤认定却工伤索赔成功的案例》;
2、第385篇工伤原创文:《不存在劳动关系、亦无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3、第418篇工伤原创文:《七年时间才迎来工伤专业研究方向上的一个重大突破》;
4、第605篇工伤原创文:《五个未经过工伤认定前置程序的工伤案均在诉讼实践》;
5、第762篇工伤原创文:《五个未经工伤认定前置的工伤案已有三个判决胜诉!》;
6、第811篇工伤原创文:《有劳动关系未经过工伤认定但打赢工亡赔偿官司的河北成功案例》;
以上陈律这六篇原创工伤文在百度,或新浪微博、或今日头条能搜索到。感兴趣的工伤者或同行可以一起探讨研究。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164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