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发现职业病能主张民事赔偿吗?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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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职业病患者是在职期间发现了职业病,而有的职业病患者是在离岗后发现的职业病,还有的职业病患者是在退休后才发现的职业病,因为有的职业病存在一定期限的潜伏期,例如尘肺等。
近期,有的职业病患者家属咨询我,退休后发现职业的,有什么职业病工伤待遇?
那么,退休后能主张什么工伤和职业病待遇呢?退休后发现职业病的,能否主张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呢?
回答是肯定的!
退休后可以主张的工伤待遇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不包括在内,因为医疗费可以另外实报实销。退休后发现职业病的,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同时还可以走健康权、身体权、生命权纠纷案主张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
我们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在2022年9月份承接了一个江苏省常州市的职业病五级工伤案。也是退休后发现的职业病,退休后进行的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2023年11月9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187.5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自动履行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义务。案号为:(2023)苏0492民初3736号民事判决。
2024年6月4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款项30万余元。案号为:(2023)苏0492民初5662号民事判决。这个一审判决用人单位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之中。
以上两份一审判决目前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公布。
退休后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当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法律依据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退休后可以主张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067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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