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当在北京还是江苏申请工伤认定?
(2024-04-01 08: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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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工伤常见问答、伤残标准和研究 |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