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湖北黄石一个噪声聋五级工伤者简单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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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1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一个噪声聋五级工伤者戴先生在今日头条的私信里面留言。
戴先生说,是当日发现我发表的一篇文章:《2023年5月6日一个四级工伤案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知道我承接了湖北黄石的重大工伤案。
戴先生当日主要咨询两大问题:
一、耳蜗的报销问题。
因耳蜗在湖北当地一个三甲医院配置后的发票丢失,导致2021年一审败诉,理由是配置耳蜗主张的证据不足。未上诉。一审法院并非不支持由公司报销耳蜗的配置费用,只是证据不足,发票弄丢了而已。当时诉讼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的,到三甲医院。
戴先生说,他找过三甲医院的医生拟索要配置耳蜗的金额证明,未果。
建议伤者再到耳蜗配置的医院找到原发票的底联复印加盖公章后再行诉讼或者申请再审程序解决。
耳蜗的造价不低,国产的都十几万,让伤者自行承担明显不大妥。
二、工伤之外的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问题。
戴先生55岁,只拿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几万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后面两个一次性都没拿,因为伤者从未请假一直上班之中,也未曾领过按月伤残津贴。这个噪声聋职业病工伤有好几年了。
若走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需要工伤赔偿总额与民事赔偿之间存在差额方可。
初步判断,伤者戴先生存在一定的差额,预估至少30-40万的差额。
目前来看,伤者的诉讼时效还没过。因为2021年曾诉讼主张过耳蜗的费用和部分工伤医疗费。恐怕后面需要对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进行延长,因为伤者希望退休后再主张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
最佳的结局是:耳蜗的费用十几万的损失找补回来并且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案也能在湖北当地法院获得支持。
让伤者戴先生找一下湖北省相关法院支持职业病民事赔偿的成功案例。戴先生说目前没找到。
我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找,不一会儿就查到了两个成功案例: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9月14日所作(2016)鄂08民终459号民事判决和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2015年6月4日所作(2015)鄂樊城太民初字第00016号民事判决。
以上两份湖北省两家法院都支持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可能还有湖北省其余法院类似支持的判决,暂未进行查找。
戴先生提出要求:下回我到湖北黄石出差的时候,通知他一声,他将到酒店和我面谈一次。我答应了。预计得七八月份以后了。
备注一:因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为化姓。内容稍有改动,大意没变。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854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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