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湖北黄石一个严重烧伤工伤案家属第三次沟通
(2023-05-28 1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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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工伤常见问答、伤残标准和研究 |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2022年9月下旬一日,曹先生在单位被烧伤的面积达到了70%(深二度至深三度)。
2023年5月6日出差到湖北黄石黄石港区,上午九点在入住的酒店约见了家属一次,当面沟通了一个小时左右。
2023年5月19日戌时,家属来电又和我沟通30多分钟。
首先,日前有了一个比较好的事情进展,就是单位给家属支付了陪护费,给了前面三个月的陪护费。4月份的已经把票据报上去了,等批。这是家属和我一起一个多月以来共同努力得到的一个小成果。家属的陪护费落实了!
伤者曹先生年龄44岁。工伤已认定。尚未做劳动能力鉴定。预计到差不多受伤满一年的时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补差,可以暂缓一步再和单位进一步沟通。
最让家属牵挂的还是以后的第三人侵权案可能的结果。
这个是单位同事烧电焊引发的火灾,属于单位同事造成的侵权案。将来有无可能工伤和单位同事侵权案这两个案子同时获得双赔,若双赔,伤者及其家属利益最大化。
单位同事侵权造成的工伤案是否能够获得双赔,这是我们工伤律师团队目前需要研究的一个焦点和前沿问题。
就这个第三人侵权案,明确告知家属困难不小。有的法院会认为这不是第三人侵权,有的法院会认为也是第三人侵权。如遇到了认为属于第三人侵权的法官,那工伤者及其家属就运气太好了!
无论如何,或许第三人侵权案最终需要争取方可能成功,不去争取就会分文皆无。一旦第三人侵权案成功,争取到的利益或许不是一个小数字。对伤者及其家属来讲,也是一笔大的收入。
拟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安排时间帮这位严重烧伤工伤者及其家属初步计算一下工伤赔偿的利益和可能存在的第三人侵权案利益。
备注一:因涉及隐私故化姓。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853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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