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问题:
陈律师,我是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去年11月初,在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工作因电子板压伤手指,致左手无名指从指甲盖处那里断了。
我在公司刚上班一个星期,是小时工,每小时36元,每天11小时工作制。
请问陈律师,左手无名指从指甲盖处那里断了,能评上工伤十级伤残吗?若能评十级,能赔多少钱?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您左手无名指从指甲盖处那里断了,十级工伤伤残等级没问题的。
根据工伤法律规定,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具体数额计算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36元/小时×11小时/天×21.75天/月)=60291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0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000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3个月×(36元/小时×11小时/天×21.75天/月)=25839元(除拇指外,其余单个手指切断伤或者骨折,停工留薪期一般大多为三个月)。
以上四个项目合计为131130元。
备注一:以上依据的法律法规等: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3、除以上四个项目赔偿外,您的工伤赔偿还包括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515篇工伤原创文章。
备注三:陈剑峰律师简介:
中国共产党党员,1996年拿律师执照至今26年,北京工伤专业研究方向律师。
曾获丰台区法律援助先进律师、北京市首批法律援助优秀律师、首都奉献奥运好市民、丰台区突出贡献律师、最美丰台人、丰台区优秀公益律师、2014-2015年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7年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陈律在首都执业21年来,接受过《羊城晚报》、《广州新快报》、《上海法治报》、《燕赵都市报》、《北京社区报》、《北京劳动午报》、《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晚报》、《法制日报》、《环球时报英文版》、《国际金融报》、《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工人日报》、凤凰新媒体、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北京丰台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外知名媒体的采访、专访、文章刊登或成功案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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