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也需要艺术
(2009-10-14 21: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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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股票价值投资戒律卡里特杂谈 |
分类: 投资策略 |
菲利普·L·卡里特,《投机的艺术》的作者,年近百岁时,依然以一位投资经理的身份积极工作。卡里特在长期的投机实践中,总结出投机者的12条戒律:
1、持有证券不要少于10种,覆盖业务领域不少于5个。
2、每6个月至少重新评价所持有的证券。
3、至少把全部基金的一半投在能创收的证券上。
4、在分析任何股票时,将收益作为最不重要的因素来考虑。
5、亏损时了结要快,获利时了结要慢。
6、如果某个证券的详细信息不能轻易且定期得到,那么绝对不要把一项给定基金的25%投在这样的证券上。
7、要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内部消息”。
8、要不辞辛苦地寻找事实,而不是建议。
9、忽略评价证券的呆板的公式。
10、当股票价格高涨、货币利率上升、商业繁荣时,至少把给定基金的一半投资在短期债券上。
11、借钱要谨慎,只有当股票价格低、货币利率低或正在下降、商业萧条时才可以借钱。
12、提留适当比例的可用基金购买有前途的公司的股票长期股权,如果可以的话。
这里面,第1条戒律提出了分散化投资的最低标准,但是这对于身为基金经理的卡里特而言很正常,因为彼得·林奇也同样采取了这种策略。第4条,“将收益作为最不重要的因素来考虑”与第5条“亏损时了结要快,获利时了结要慢”正体现了作为投机特征的策略——只考虑证券价格因素。而其他剩下的戒律则与价值投资的策略相差无几。比如,第2条“每6个月至少重新评价所持有的证券”,这不仅意味着即使是投机也并不进行频繁的交易,同时也意味着即使是投机者也尽可能地重新审视每一只股票。又比如第10条“当股票价格高涨、货币利率上升、商业繁荣时,至少把一半投资在短期债券上”,这就明确告诉投资者,不做与公众相同的事,这与本杰明·格雷厄姆的方法相去不远了。而在第11条“借钱要谨慎”,则是同样的理性——不随意动用财务杠杆。
看起来,如果真的能够像菲利普·L·卡里特那样进行着真正意义上的投机,则真正的价值投资也并不会激烈地反对。我深信,成功的策略总有它们惊人的相似之处。罗伊·纽伯格说得对,“始终记住要剥一只猫的皮,方法千千万!本杰明·格雷厄姆通过推断基本价值做到了,本·史密斯通过精通何时和如何卖空做到了,罗·普赖斯通过正确评价新兴行业增长的重要性(比如拖车、住房)做到了;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成功了。但是要成功,请记住:.....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