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对休谟人类知识问题解决的办法
(2008-11-04 19: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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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归纳法非理性主义卡尔·波普罗素 |
分类: 投资人生 |
(我今天写这篇哲学上一个批判性理论的文章,可能一些人觉得很奇怪。实际上,我们的经济环境、股票市场走到今天,怀疑主义似有日趋尘嚣之倾向。他们怀疑知识,怀疑理论,怀疑现实,甚至怀疑一切,变成非理性主义认识论的信仰者,所有的这些,我觉得实在有必要加以辨明。)
知识的常识理论就是以“我们没有什么知识不是通过感官而获得的”这一主张而赫赫有名的理论。因为我们的确有期望,并且非常相信某些齐一性(即自然规律、理论)。这就导致归纳法的常识问题:这些期望和信念是怎样产生的呢?
常识回答是:通过过去所进行的重复的观察:我们相信明天太阳将升起,因为它过去就是如此。
在常识观点看来,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相信齐一性是由产生这种信念起源的那些重复观察所证明。不管起源还是根据,两者都归因于重复,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以来的哲学家所谓的“归纳辩论法”或“归纳法”。
休谟最感兴趣的是人类知识的地位问题,也就是,我们的任何信念――无论哪一种信念――是否都能为充分的理由所证明的问题。为此他提出两个问题:
a、逻辑问题:从我们经历过的(重复)事例推出我们没有经历过的其他事例(结论),这种推理我们证明过吗?
休谟对这个问题回答是:没有证明过,不管重复多少次。
b、心理学问题:然而,为什么所有能推理的人都期望并相信他们没有经历过的事例同经历过的事例一致呢?也就是说,为什么我们有极为自信的期望呢?
休谟回答是:由于习惯或习性;也就是说,由于我们受重复和联想的机制所限制。
这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他对两个问题的回答在某些方面是互相冲突的。因为虽然重复支配着我们的认识活动或我们的“理解”,但是作为论据,重复无论如何是没有任何力量的。最后他得出结论说,论据或理由在我们的理解中只起次要的作用。于是我们的知识被剥去了伪装,它不仅有信念的性质,而且有理性上站不住脚的信念即非理性的信仰的性质。这样,休谟就把自己――曾经是最有头脑的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怀疑论者,而同时又变成了一个非理性主义认识论的信仰者。
伯特兰·罗素在1946年出版的《西方哲学史》中严厉批判了这种论调。罗素声称,如果否定归纳法或归纳原理,“则一切打算从个别观察结果得出普遍科学规律的事都是谬误的,而休谟的怀疑主义对经验主义来说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对于波普而言,每当逻辑问题成为问题的时候,他就把这些主观的或心理学上的术语,尤其“信念”等,转换成客观的术语,比如把“信念”说成“陈述”或“解释性理论”。那么,这种把事情说成客观的或逻辑的或形式的说法将被应用于a,但不能应用于b。
一旦解决了逻辑问题a,就可以根据以下的转换原则:逻辑上是正确的,在心理学上也正确,那么对逻辑问题的解决就转移到心理学问题b上。通常科学方法和科学史大体上也有一个类似的原则:逻辑上是正确的,在科学方法和科学史上也是正确的。
既然休谟认为在逻辑学中不存在以重复为根据的归纳法这样的东西,并且这个看法是正确的,按照转换原则,在心理学中(或科学方法中或科学史中)也就不可能有任何这样的东西。因此以重复为根据的归纳法就是一种错误。简单地说,不存在以重复为根据的归纳法。
现在,波普要用“试验陈述”,即描述可观察的事件的特殊陈述(“观察陈述”或“基本陈述”)来代替休谟的“我们经历过的事例”;用“解释性普遍理论”来代替“我们没有经历过的事例”,把休谟归纳法的逻辑问题明确地表述如下:
A、解释性普遍理论是真的这一主张能由“经验理由”来证明吗?也就是说,能由某些试验陈述或观察陈述(人们可能说这些陈述“以经验为根据”)为真来证明吗?
波普的回答和休谟一样:否,我们不能。因为没有任何真的试验陈述会证明解释性普遍理论是真的这一主张。
第二个逻辑问题B,它是A的普遍化。它是从A得出的,只要用“是真的或是假”来代替“是真的”就行。
B、解释性普遍理论是真的或是假的这一主张能由“经验理由”来证明吗?即,假设试验陈述是真的,能证明普遍理论是真的或者证明它是假的吗?
波普的回答是肯定的。是的,假设试验陈述是真的,有时允许我们证明普遍理论是假的这种主张。
这样,波普就自然地提出归纳法问题的第三个陈述:
C、在真或假方面,对某些参预竞争而胜过其他理论的普遍理论加以优选曾经被这样的“经验理由”证明过吗?
按照对B的回答,波普对C的回答就明确了:是的,如果我们幸运的话,有时它可以被“经验理由”所证明。因为我们的试验陈述可能驳倒某些(但不是全部)竞争理论;但由于我们寻求正确的理论,所以我们宁愿选择那些还没有被否定的理论。
罗素说,如果我们不解决归纳问题,我们在好的科学理论与疯子的(坏的)妄想之间就不能作出抉择。而到此为止,波普的转换原则已做到消除休谟的非理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