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之“第十一章 只求了解认识而已”
(2013-01-24 18:16:21)
标签:
杂谈 |
分类: 我的读书 听书笔记 |
这本书是借的朋友的,朋友下个周五就要走了。
因此如果按照我一开始给自己订的计划,一天读一篇文章,根本不行。
后来发现,一天读两篇,还是完不成。
所以昨晚,我就一口气读了三篇。
很庆幸,接着读了第三篇文章。
因为在我看来,昨晚读的这三篇文章,在某些方面讲的是一个问题。
都是对于新闻记者的要求,还原事件本身,不夹杂任何个人情感。
本篇文章主要讲述的关于“虐猫”这个新闻事件。
在我的大脑中走了一圈,发现好像没有看过这个视频。
一来,我对于小猫咪本身就不喜欢。
二来,我很少看视频,特别是网络视频。
但是事情本身透过这两个字就可以得知了。
尽管我不是一个动物爱护者,但是我坚决抵制这类事情。
因为本身我们人类作为高等动物,就优越于其他动物。
那么我们不能利用我们的优越性来伤害它们。
事件的三个当事人,实施者、拍摄者、组织者。
组织者的话,很简单,有需求才会产生这类事件。
拍摄者,只是单纯记录事件,而且为了获得利益。
实施者呢?实施者成为了大家谴责的对象。
就如同,如果一个新闻节目获奖,那么是主持人上台领奖。
而如果一个新闻节目落败,那么收到斥责的必然是那位主持人。
可是事件到底是如何发生的?难道他们都是内心变态的人吗?
在没有得到这三位当事人的话语前,对于这个事件是没有新闻评判标准的。
就如同很多事情,只求了解认识而已。
唯有了解认识之后,我们才会明白,才会知道。
细细探听,娓娓道来,还原事件本质。
就如同一曲流水蜿蜒而过,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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