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5)——主要经济业务核算之利润形成与分配的核算(1)
(2011-03-08 16: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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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会计 |
五、利润形成与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形成的核算
1.净利润的组成
利润时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利润一般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
其中:
①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②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③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④投资收益/投资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损失。(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其中:
①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理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财产清查时,发现的账外设备,借方为“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财产损益”)
②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财产清查时,发现因火灾原因造成盘亏的材料,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3)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中,
所得税费用: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并缴纳的一种税金。
2.账户设置
(1)本年利润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①贷方:登记期末各收入类账户的转入数额。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②借方:登记期末各费用或支出类账户的转入数额。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③余额:本账户若为贷方余额,表示利润;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利润”账户的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应无余额。
A 净利润结转:
借:本年利润
B 净亏损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投资收益
损益类账户(收入类),用来核算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3)营业外收入
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4)营业外支出
损益类账户(费用类),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5)所得税费用
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
①借方:登记企业按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②贷方:登记企业会计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额;
③余额:结转后账户应无余额。
3.利润形成的核算
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从其他单位分得投资利润,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财产清查时,发现账外设备一台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3)财产清查时,发现因火灾原因造成盘亏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
(4)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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