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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挂条幅幸灾乐祸?

(2009-09-14 12:20:01)
标签:

横幅

祝贺

案子

丰县公安局

公安人员

江苏

杂谈

分类: 新闻时评

     公安局挂条幅幸灾乐祸?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atchpic/D/D6/D6974C80A8E3E72C1456214726F62F37.jpg
▲江苏丰县公安局大楼前的横幅。
 

中新网徐州九月八日报道“热烈祝贺欢口四·四杀人分尸案成功告破”,一条红底白字鲜艳横幅赫然悬挂在江苏丰县公安局自家办公楼前。受到当地群众质疑。七日晚这条有争议的横幅已经取下。

据了解,从四月份以来,为侦破这起案件,公安人员费尽周折、艰苦作战案件上周告破,公安人员非常兴奋,上级领导也发来贺电祝贺。于是,当地公安机关在自己院子里拉起了这个横幅。

但这横幅还是引来了非议。市民张先生认为:用热烈祝贺这样的喜庆字眼来修饰本来是一件悲剧事件,有些不妥当。尤其是对相关人员的家属,可能不好接受。如果改为“四·四案件成功告破,杀人者难逃法网”,更有教育和震慑意义。

 

吴戈读图:人们常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今的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高明,科技含量高,案件质量越来越高,公安要破一个案子实属不易。用热烈祝贺这样的喜庆字眼来修饰一件悲剧事件,这是站在受害者一面在想。站在公安机关来说,需要与时俱进的不光是业务技能,他们要食人间烟火,还得考虑些工作以外的事,好久没破案了,偶而破了一个案子,特别是很有质量的案子,你说能不兴奋吗?好事!虽然破案是公安的本职工作,但对于完成本职工作,表扬总比批评的好,上级来电祝贺,加上单位挂条幅庆贺,此乃表扬与自我表扬相结合也!绝非对受害者之受害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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