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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人人都有可能面临买房这一时刻,就象所有人都得娶妻嫁夫结婚一样,只是时间和形式上不同而已,也就是这些不同的差异衍生出幸福与痛苦的悲欢剧目。在婚姻的问题上,从古到今几乎都能找出一个模子的案例,那就是民女被诬赖给强暴后又不得不嫁给人家,这样的婚姻即便是再深宅豪门都是永远的隐痛,此情,此景,此感受很象高价的接房客们。
在当社会被人强暴的现象即便是有,也是极个别的案例,即便是有也会求助法律解决的,不会再有委曲求全的现象了,可是被高价房暴力现象的人却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并且往往都是被强暴得心安理得,或者半推半就的接受,把这些看成是一种必然结果,这样无疑就助长了暴力思想和行为的增长势头。
法律是是用来规范社会行为的,而市场规则却是用来保护和约束商务公平合理的有效手段,无论在什么层面和水平上,只要能把握好自己,就绝不会出现强暴别人或者被人家强暴的现象。例如,在房产品交易上无论是高价格还是低价位,买卖双方遵循的都是一种自我的愿意,法律上叫意愿的真实表达,所以,无论是价格的高和低,利润的暴与微,甚至蚀本都只能由自己来独立承担和享用了。
尽管目前普遍现象是百姓对高房价叫苦连天,怨声载道,而房企更不满政府高价拍卖的土地;尽管是因为地价高而导致房价不断的攀升;尽管是政府在民众住房需求这个环节上不厚道了,可还不是因为高房价有人愿意接受,才有这样的高价房市场?还不是因为有房企愿意抢拍和接受高地价,才有这样的高价土地市场?实际根源不在政府,也不在房企,那就是有愿意挨的肯定会有愿意出来打的,政府是玩政治的,当然不会背离政治套路和技术、技巧;地产商家是遵循商道的,肯定不会放过任何商机的,只要有买的,卖多高的价钱都是合理的,没有哪个部门和当权者能管了这事,也不应该管,毕竟有别于强暴妇女!
我说过:高房价是百姓推高的,当时很多人不理解,凡事都讲一个理性,我们不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演绎推理一下。说政府推高房价有点间接了,因为政府只是卖地的,说政府推高了地价还有些冤枉,因为有那么多的房企抢一块地,能卖的当然是出价最高的!说开发商推高了地价是事实,可是房价单凭卖家一方还是推高不起来的,无论是价格高低有愿意买的才可以呀!钱在购房者自己的手里,政府没有强制,只是政策了一下,开发商更没有强制的道理,只是广告了一下,就这么两下子,购房就排队了,房源就紧张了,如果地价、房价再不上涨,那政治就叫呆滞了,商人就叫伤己了。
尽管人人都需要房子,可是对需求者来说这是一个极富个性的产品,需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来选择使用权还是拥有权,也许同样的价格对100个人来说就是100种理解了,很难统一,但是,100个人绝对能想出100种居住的形式来,都想买房子显然不现实,把不现实的要求强加于别人或者社会显然就是理亏了。工作上可以攀比,生活上亦可攀比,房事上当然也能攀比,可是无论是怎么攀比,结果都是有差距的,这个差距就是不得不承认和接受的现实,所以,无论是追求幸福还是想房事,且莫留下被强暴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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