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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后征物业税,持房成本或增300%

(2009-07-20 18:01:35)
标签:

房产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2010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将尽快拿出一个物业税的可操作方案,该方案将把现行的与土地、房屋相关的税费加以整合。

目前针对房地产商所征收的税费有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或房地产税,而针对个人购房只需要缴纳契税,普通住宅的契税是1.5%。

根据以上精神,物业税应不追溯即往已售出商品房。但尚不明确在整合方案出台以后,目前已包含在房价里的各项费用,是否将变为物业持有者按年及评估价值的一个百分比支付。

如果按评估物业价值收费,2010年后购买物业按每年5%,使用期70年计,持有成本或将高达购买价格的300%以上。

依此粗略估算,物业税出台前所开发和销售的完全产权商品房,因不受物业税影响,价格起码是同类型需缴纳物业税商品房的2倍以上。

受冲击较大的是未缴交过土地使用费的小产权房,以及土地使用权年限时间较短的老房产和商用物业,未来土地时限期满后,其持有成本将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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