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还是规范?房地产业不应成为又一个赌场
(2009-02-25 14:01:49)
一个市场规模数万亿元,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否进入国家产业振兴规划,本应由相关政府部门在正式场合,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正确的消息。然而,这两天,关于房地产业的种种传闻,都是在人云亦云和捕风捉影中越来越看不清。媒体和网络纷纷攘攘的炒作,有其“眼球效应”最大化的利益促使,而国家机关反应迟缓,是否表明事实并不想我们表面看到的那样只是一个简单的误传?
首先,无论房地产业会否取代能源或物流运输行业,进入十大振兴规划,对房地产业缺乏长期规划,尤其对于商品房产权永久续延问题、经济房的产权流转问题、廉租房的建设与分配问题、非户籍人口能否享受经济房问题,都应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其次,取消“二套房”限制房贷和“限外令”措施,本身就是解除无端加诸于商品房身上的行政枷锁,是政府规范产业规则之外的无谓之举。商品房的定价权在土地物权法出台后,就应该完全交由市场决定。投机泡沫在市场规律中总是会不断的产生与破灭,行政之手只会放大其负面效应,不可能用人力去根治规律性本身。无论是限外令、二套房贷限制,包括90/70政策,都应该立即取消。这些政策的出台,是混淆商品房与经济房不同权责关系的罪魁祸首。
最后,只要我们仔细推敲就会发现,将商品房的调剂余缺和财富资产化功能,混同于经济房的社会福利与救济功能,将价高者得的商品属性误读为剥夺社会财富行为,实际上就是将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矛盾,转化为物业持有人与无业者之间的阶级矛盾。从这个意义上看,与其谈振兴房地产业,不如应该重新从根本上确定商品房、经济房在房地产业发展不同阶段所处的地位与作用,通过理清其大的差别即建筑品质和土地产权的永久可继承性,才能解决目前种种各说各话,化私益为公理的谬种流传。
从这个角度,政府不愿意顺应市场发展需要去规范这个行业,却伸出利益之手,在楼市高涨时汲吸利润并打压流通交易环节,在楼市低迷时不惜出卖纳税人利益人工救市还奢谈振兴,则这个行业未来只会象证券业一样,成为派生泡沫的财富赌场,永远不可能实现国民财富资产化,拉动经济及促进产业升级的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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