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既是汪曾祺《故里杂记·李三》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又是结构全篇的叙事线索。李三是地保,更夫,同时又是庙祝。由他几种职责引出当地旧时代的有关风俗民风。作者用一种说故事的口吻娓娓道来,听得我随着李三的喜怒哀乐而忽喜忽忧,且不能自己。汪曾祺笔下的李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简直被汪先生写绝了,让人拍案叫绝。故事情节既熟悉又遥远,既古老又新鲜,犹如一幅久远的风俗民情画面的呈现。该篇小说的聊侃极其幽默,最后用很小的篇幅,完整地写了一件事:李三偷篙挨罚。
李三住在土地祠。土地祠每坊都有一个。“坊”后来改称为保了。只有死了人,和尚放焰口,写疏文,写明死者籍贯,还沿用旧称:“南赡部洲中华民国某省某县某坊信士某某……”云云。疏文是写给阴间的公事。大概阴间还没有改过来。土地是阴间的保长。其职权范围与阳间的保长相等,不能越界理事,故称“当坊土地”。李三所管的,也只是这一坊之事。出了本坊,哪怕只差一步,不论出了什么事,死人失火,他都不问。一个坊或一个保的疆界,保长清楚,李三也清楚。我很早就听说过“当坊土地当坊了”的俗语,当时并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现在重读《李三》才恍然大悟。其含义与汪老笔下描述的李三及其属地的风俗风情大差不差,如同一辙。
土地祠是俗称,我们这里习惯叫土地庙,正名是“福德神祠”。这四个字刻在庙门的砖额上,蓝地金字。这是个很小的祠,现在窑巷口南首的土地庙门额上就是这四个字。前年高邮兴起拆除土地庙的运动,不知什么原因,窑巷口这座土地庙却幸运地被保存下来了。
土地公又称福德正神,是中国民间宗教信仰之一,其供奉的土地庙属于中国分布最广的祭祀建筑。土地公本名张福德,自小聪颖至孝;三十六岁时,官朝廷总税官,为官清廉正直,体恤百姓之疾苦,做了许许多多善事。102岁辞世。死后三天其容貌仍不变,有一贫户以四大石围成石屋奉祀,过了不久,即由贫转富,百姓都相信是神恩保佑,於是合资建庙并塑金身膜拜,因此生意人常祭祀之。亦有说在他死后,接任的税官上下交征,无所不欲,民不堪命。这时,人民想到张福德为政的好处,念念不忘,于是建庙祭祀,取其名而尊为“福德正神”,土地公信仰寄托了中国劳动人民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而李三则是管理某一方土地平安的“里胥”,土地庙仅是他窝居地而已。一坊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呢,管辖区域有大有小,大约一平方公里左右。
汪曾祺笔下的土地庙在永安巷首:“进门有一个门道,两边各有一间耳房。东边的,住着李三。西边的一间租给一个卖糜饭饼的......再往里,过一个两步就跨过的天井,便是神殿。迎面塑着土地老爷的神像。”这个土地庙算是比较大的,还附带水龙局。一旦出现火情,李三撒腿就敲锣报警,金大力、黄开榜、唐老大等人组成的救火队以最快速度将几百斤重的水龙抬到失火的地方。此巷只所以叫永安巷就源于此,也寓意着人们对平安吉祥的祈福。
李三同时又是庙祝。庙祝也没有多少事。初一、十五,把土地祠里外打扫一下,准备有人来进香。偶尔有人来赌咒。两家为一件事分辩不清,——常见的是东家丢了东西,怀疑是西家偷。李三最高兴的事,是有人来还愿。坊里有人家出了事,例如老人病重,或是孩子出了天花,就到土地祠来许愿。老人病好了,孩子天花出过了,就来还愿。仪式很隆重,最重要的是:供一个猪头。因此,谁家许了愿,李三就很关心,随时打听。这是很容易打听到的。老人病好,会出来扶杖而行。孩子出了天花,在衣领的后面就会缝一条三指宽三寸长的红布,上写“天花已过”。我小时候得过天花,衣领上就缝过红布条,上面写没写字,记不清楚了,不过人家一看到红布条就知道我得过天花了,我也看到邻居的孩子衣领上也缝上红布条的,可见那一年天花大流行。话又说到还愿的猪头到了晚上,就进了李三的砂罐了。一个七八斤重的猪头,够李三消受好几天。这几天,李三的脸上随时都是红喷喷的。
地保所管的事,主要的就是死人失火。一般人家死了人,他是不管的,也管不了,他管的是无后的孤寡和“路倒”。一个孤寡老人死在床上,或是哪里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在本坊地界,李三就有事了:拿了一个捐簿,到几家殷实店铺去化钱。然后买一口薄皮棺材装殓起来;省事一点,就用芦席一卷,草绳一捆用一把锄头背着,送到阴城乱葬茔去埋掉。李三很愿意本坊常发生这样的事,因为募化得来的钱怎样花销,是谁也不来查账的。李三拿埋葬费用的余数来喝酒,实在也在情在理,没有什么说不过去。
汪曾祺笔下的李三瘦小干枯,精神不足,拖拖沓沓,迷迷瞪瞪,随时总像没有睡醒,想不到有时他竟能跑得那样快!一坊失火,各坊的水龙都要来救,所以李三这回就跑出坊界,绕遍全城。
地保的另一项职务是管叫花子。这里的花子有两种,一种是专赶各庙的香期的。初一、十五,各庙都有人进香。逢到菩萨生日香火尤盛。(如今的高邮镇囯寺,每逢观音菩萨生日及其他佛教盛典,就会出现各式各样的乞讨者。这与汪老描述的几乎没有二样。)带有组织性质的花子李三不管,井水不犯河水。李三能管的是串街的花子。串街要钱的,他也只管那种只会伸着手赖着不走的软弱疲赖角色。李三提了一根竹棍,看见了,就举起竹棍大喝一声:“去去去!”
地保当然还要管缉盗。谁家失窃,首先得叫李三来。丢失衣物的人家,如果对李三说,有几件重要的东西,本家愿出钱赎回,过些日子,李三真能把这些赃物追回来。但是是怎样追回来的,是什么人偷的,这些事是不作兴问的。这也是规矩。
李三的主要职责就是打更。打更是为了防盗。但是人家失窃,多在四更左右,这时天最黑,人也睡得最死。李三打更,时常也装腔作势吓唬人:“看见了,看见了!往哪里躲!树后头!墙旮旯!……”其实他什么也没看见。
一进腊月,李三在打更时添了一个新项目,喊“小心火烛”。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习俗,敲锣喊叫的正是李三这样“里胥”的职责。
“岁尾年关,小心火烛……”
店铺上了板,人家关了门,外面很黑,西北风呜呜地叫着,李三一个人,腰里别着一个白纸灯笼,大街小巷,拉长了声音,有板有眼,有腔有调的喊着,听起来有点凄惨。人们想到:一年又要过去了。又想:李三也不容易,怪难为他。
李三因这些天坊里“没有死人,没有失火,没人还愿,没人家挨偷,李三这几天的日子委实过得有些清淡。”于是在敲更时偷篙子被人认罚。最后一句“李三挨罚,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故事便戛然而止,令人回味无穷。
汪曾祺的小说都是有原型的,那李三的原型又是谁呢,现在东大街几乎没有人能说出李三的原型。据97岁的阎世俊说,李三的原型应该是张元:高高的个头,四方脸,肤色黄,说话稍有点嘶哑,好一口旱烟。他打更打了几十年,东头街上打更的就是他一个。东大街在清末叫孝义东铺,民国时期叫民权路,解放后改为人民路,去年重新命名为东大街。东大街科甲巷东边有个更楼巷,巷内有个孝义牌坊,清末孝义东铺的命名与之有关。草巷口至泰山一带当时就叫孝义坊。更楼巷蛮宽的,不长,南抵越塘河边。靠近河边建有一座高耸的木制更楼,四方形,比两层楼高一点。更楼相当于瞭望台,功能与水龙局相当,主要用于观察火情,更夫张元白天就住在永安巷的土地庙,晩上10点后就到更楼的二层上。更楼巷的历史相当久远,是高邮城唯一的一座更楼,以更楼命名的巷子在全国也许是绝无仅有。更夫有两大任务,一是打更报时,二是巡逻放哨、防火防盗。地方官府需要更楼,老百姓更需要更楼。人们将一天定为十二个时辰,在没有钟表的年代,通过打更报时便可知晓时辰。更楼于1940年被录取日本鬼子拆毁掉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因高丰大队部进驻更楼巷的缘故,该巷后来被改为高丰巷到至今。
据阎世俊回忆,汪曾祺笔下李三的原型应该是张元,别无他人。只是在个人形象上作了些改变。汪曾祺写小说都是有原型的。但常常会根据情节的需求,作些移花接木,抑或改头换面。
李三,是蕴悲剧内涵而赋于的喜剧形式,他滑稽的生活,毫无自尊的苟且性格与周围愚昧贫穷的氛围,构成一幅病态社会的风俗画。他的形象颇似鲁迅笔下的阿Q,继承了鲁迅开创的以社会批判为主导的乡土文学的传统,但汪曾祺的乡情风俗小说中,写的更多的还是市井生活所特有的蓬勃生机与具有传统美德的人物。他的笔下没有坏人,即便可恶犯嫌,并不会写得那么尖酸刻薄,故事的冲突性也不强。
作为一个写实作家,汪曾祺以他丰富的生活积累和娴熟的艺术技巧,为我们展开了古老而新鲜的传统生活的图画,塑造了具有历史特点的人物性格,在这些性格的悲喜剧中可以看到一个民族内在的精神气质,以及这种精神气质积淀的心理结构。
汪曾祺虽然出生于地主资本家家庭,但周围的贫民百姓还是很多的。他比较喜欢宋代诗句“顿觉眼前生意好,须知世上苦人多”。他耳闻目睹的都是些生活的辛劳和艰难,笔下的人物都是些最底层的百姓,他有颗悲悯的心,是“含泪的微笑”。他对人世有着深深的同情、理解、善意和尊重。他认为他笔下的“悲哀是美的。当然,在我的作品里可以发现对生活的欣喜”。
汪曾祺坦言:“我不善于讲故事,也不喜欢太像小说的小说,即故事性很强的小说。故事性太强了,我觉得就不太真实。”所以,他的作品是对生活现象的印象式描绘,有些是刻骨铭心的记忆,有些是对某种情景的怀念感受,有些是对某些人物故事的直接描写,有些则是酝酿已久的情感迸发。这些作品读起来更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在讲述他的一次次的人生体验,细腻却不乏陈,散漫却不冗长。《受戒》《大淖记事》《鸡鸭名家》等则是这类小说的典范,《李三》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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