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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象外之象”与“体道”的超越境界。
1、《诗品·典雅》:
“玉壶买春,赏雨茅屋。座中佳士,左右修竹。白云初晴,幽鸟相逐。眠琴绿荫,上有飞瀑。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细雨、修竹、白云、飞鸟等皆属第一象,或可称为感性的味与韵。而超越物象返回心体,达到“落花无言,人淡如菊”之的境界,则属于第二象,这可称为“韵外之致”“味外之旨”。所以“典雅”的真精神,不在色相,而在脱略色相的一种恬淡冲虚的人格美、精神美。
2、《诗品·沈著》:
“绿杉野屋,落日气清。脱巾独步,时闻鸟声。鸿雁不来,之子远行。所思不远,若为平生。海风碧云,夜渚月明。如有佳语,大河前横。”
宁静、自足,无言而独化。大自然秋色的落尽华采,万境归寂,正为人生至高境界的一种象征。《诗品》中极向往于这样一种境界。如“虚伫神素,脱然畦封”,“体素储洁,乘月返真”,“空潭泻春,古镜照神”,等等,皆剥落文采,脱略物象,抛舍个别。这种诗歌哲学的根底,即是老庄的所谓“道”。而“象外之象”即指“体道”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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