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父亲没有料到儿子已经在殡仪馆冷藏208天了
(2013-01-14 15:07:16)
标签:
父亲儿子失踪投河自尽208天找到 |
分类: 评述 |
李权,现年31岁,17年前母亲过世,当年父亲续弦娶妻,继母虽待他很好,但没了母爱的他,思母心切,失去母亲不到一年患上忧郁症,一直不得治愈,已到婚恋年龄的李权,有人给他介绍过十多个姑娘,一见本人就对他没有兴趣,都挥手而去。在此强烈刺激下,他极度绝望,聚增轻生念头,于2012年5月28日下午趁家中无人离家出走,一去不还。
父亲下午下班到家,发现儿子不见了,桌上放着儿子七张照片,觉得大事不好,急忙叫家人一起四处寻找,均无着落。当夜报警,警方网上挂了“失踪”。父亲自费在报纸上登载、家人张贴寻人启示,同时继续到可能发现的地方寻找,全都沓无音讯。但父亲寻找儿子的心思一直没有平息,只要有一丝希望,就永不放弃。始终认为儿子还活在世上,有朝一日总会回来。就这样,求神拜佛,一等再等,音讯全无。11月20日突然接到公安局通知,要失踪者父亲前去采集血样,他再三追问儿子的情况,但主办的警方并未告知他儿子的死讯。他既害怕儿子真的死了,又对儿子的幸存有所希望,日夜不得安睡。12月13日他又接到前去公安局的通知,此时,警方告诉他儿子在事发后第四天的5月24日,“110”接警后,已从离他家两公里远的人工运河里将他儿子捞上来,至今冰冻在殡仪馆,前后有208天了。
这位父亲问警方为何这么长时间才告知儿子的死讯?得到的回答是:死者盛夏投河,身上只穿一件汗衫,多日浸泡,衣服颜色不清楚,且身躯腐烂,头部高度变型,两脚已被夜航船只打断离身,身上没有任何证件等识别物,考虑到死者还年轻,到时候可能会有家人寻找,如果轻易当无名尸火化了,事后恐怕有问题。再是社会上失踪者较多,公安部门从中筛选对象也要有一个过程,所以一直放在殡仪馆。尽管这种解释让死者家属并不信服,但也只好认了。当公安部门告诉他,法医外观鉴定为溺水死亡,还要不要作解剖鉴定死因,他一口拒绝,让儿子完整地走吧!
家里有失踪者,“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在李权死讯面前,让父亲及家人宽慰的是,总算有了他的下落,能见上他最后一面。如果警方当初允许作无名尸火化,那么家里人永远不知其结果,永远期望他回来,也永远无法处理他的后事,悲情更加剧烈了。
这几天,这位父亲正在为儿子的丧事奔波,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的心情可想而知,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为了对得起死去的独子,准备比较体面地办丧事,据说要念一次很大的道场、送上很多冥品,购买双穴坟墓,将来还要给儿子娶一个阴亲,家人说,孩子活着没成亲,没做过人,死了到阴间,让孩子也要成亲,这样,家人才能对得起孩子,才能心安理得。听家人的口气,可能要花上数十万元呢!
最近又传,这位父亲已卖掉一套房子,以一百万元买下共计八平方米的四穴坟墓,将已亡的前妻搬入新墓,给自己留一个空穴,另一个穴给儿子入葬,还有一个空穴将来为儿子取阴亲使用。他们说,这样做家人才心安理得,反正这笔财产本来就是儿子继承的。
今后,这位父亲虽然还和继妻及继女有来往,但他已经没有了亲生儿子来继承香火,留下不菲的房产和资产该怎么办?他并不甘心就此将这笔财产被继妻继女得去,但不这样又由谁来继承呢?因为他与继妻是登记的十七年事实婚姻。
不过,我认为还有一法,处理完儿子丧事后,可以到当地孤儿院领养一个身体健康、智力不错的十岁左右的男性孤儿,因为是孤儿,也不会由孩子的父母来干扰。现年六十岁的父亲,七十岁时,这个领养的孤儿也快二十岁了,完全可以为老爸服务了。当地政府也会让报户口,还可以改为自己的姓氏,既可以当继女的弟弟,共同撑起自家门面,又可以共同继承自己的财产,可谓两全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