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重视克服歧视外来媳妇现象
(2010-06-06 2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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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媳妇进城渠道弱点根源歧视 |
分类: 退休生活与家庭教育 |
“外来媳妇”是近几年人们的对入城结婚女性的称呼,它与“外来妹”称呼一样,都是城镇人在生活实践中自然形成的通俗叫法。其含义褒贬不一,从正面去理解,应该是一种对入城媳妇比较亲切的昵称,褒多于贬。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作为第二次投胎的外地女性也是向往高处的生活。她们身处经济落后地区、家境比较贫穷,各方面条件不如城里,因此,她们中除个别不怀好意者外,大多抱着跳出“农门”,走闯城镇,改变自己命运的目的与城镇男性结合的。为了顺利求偶成功,她们往往会高望低就,在期盼美好城镇生活的同时,怀着强烈的成家欲望,适当降低择偶标准,委曲求全,迁就择偶对象的某些不足,那怕结成老少夫妻、美女丑男夫妻、健全残缺夫妻、一婚再婚夫妻,都能凑合和将就,只要达到进城镇目的,能在农村老家留个好名声就行,没有太多的讲究与奢求。
“外来媳妇”诸如此类的表现,都会引起男方家人的不满与反感。她们在婆家必定倍受歧视,处境相当尴尬,地位每况愈下,得不到应有的理解与尊重。公婆对媳妇低下的素质水平瞧不起,对其农村生活习气看不惯,冷言冷语、话中带刺,指这指那;对媳妇与城镇言情不合拍的举动不满意,对其农村生活方式不顺眼,说三道四,指手划脚,指责干涉;对媳妇正常的处世活动和人情往来持怀疑态度,无端猜疑,要求过严,限制过多,人生自由受到约束;对媳妇提出的合理要求不理睬、不支持,对她们的苦衷和难处不理解、不同情,对她们的缺点与不足不包容、不谅解;对媳妇因故出现的问题与过错,不指点、不帮助,甚至誓不两立,拒之门外;对媳妇与丈夫间的矛盾,有偏见,干涉太多,袒护儿子,对立媳妇,劝散不劝和。总之,不少城镇家庭对“外来媳妇”当外人,不信任,有偏见,存在排斥和戒备心理,怕她们一旦在城镇立足以后,有异心,背弃男方,在子女、财产问题上侵占婆家利益,留下后遗症。因此,在户籍落户、子女扶养、有关承诺等关键问题上,设置障碍,严加防范,千方百计加以阻挠和干涉,不给她们平等待遇,将她们排斥在外,使原本就难以处理的婆媳关系,又添上了一层浓厚的阴影,陷于连绵不断的家庭纠纷之中。如今,由媳妇和婆家因素产生的越来越多的家庭矛盾,已经成为严重困扰城乡联姻家庭和社会调解的现实问题。
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好“外来媳妇”弱点引发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认识婚姻是没有地域、种族界限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只要男女自由结合,女性无论嫁到什么地方,都是合情合法的,应当受到保护与尊重,男方家人不要阻挠与干涉;其次要有感情投入,媳妇要自强自立,会办事,会做人,视公婆如父母,以自己的真诚言行赢得公婆的信任与尊重,公婆要把媳妇视如己出,当作女儿一样平等对待的自家人;再是媳妇在婆家的磨合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正视自己的弱点和短处,转变观念,入城随俗,改掉不适应婆家要求的生活习惯;最后是要多互动,加强理解与沟通,及时消除思想隔阂与戒心,使媳妇自觉地融入城镇家庭生活之中。
简而言之,城镇婆家要替媳妇多想想:她们背井离乡,远嫁在外,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镇居家生活,打拼求生,结婚生子,养儿育女,也不容易;她们远离家乡亲人,远水救不了近渴,有苦无处诉,有难无人帮,有说不出的苦衷;她们只身在外,虽然人地生疏,没有人脉关系,但有自己的人格,她们的尊严应该受到保护,她们的权益不应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