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农户珍藏近六十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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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的大规模开发,农民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各家祖传的房屋被动迁,无数的村庄淹没在了林立的商品住宅之中,乡下的一切荡然无存。为了让淹没的村庄得以“复活”,为后人留下美好的记忆,近年来,我自告奋勇替乡亲们撰写宅志,把家乡当年各家各户拥有的房屋、土地、宅基地等情况记载反映在宅志上,此项工作即将结束,目前正在进一步收集原始资料,包括图表、证件、照片、古董、实物等,这些资料除从档案部门查找外,有一部分要从民间寻找。由于时间久远,加之乡亲们解放以来居住分布几度变迁,原始资料几乎流失怡尽,通过深入了解,得知现年八十七岁的赵林根老人家完好无损地保存着一张一九五一年十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地政局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得知此消息,我四处打听,连忙赶到他家,在这位老人那里如愿拿到了当年的所有证。我坐在老人身旁,聆听他的介绍,他对证上当时登录的土地房产如数家珍,指着证上的内容,仔细地向我介绍着当时的情况,那块地在什么地方,跟谁家的地连在一起,有多大面积、可以种那些庄稼,有几处房产,几间客堂,几间厢房,几间次间,是那个老祖宗传下来的,跟那几家同宗人的房屋连在一起,形成上海郊区乡下特有的绞圈房子,上海解放前夕被国民党军队烧掉多少房子……等等,听到老人的介绍,我大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好像被他带入了当年的境地。
撰写宅志,追溯和拯救家乡的历史,老年人是活地图、活教材、活榜样,采访老年人,向老人调查研究,非常重要。我对自家解放初的土地房产情况不甚了解,老人都已过世,见到赵林根老人如此熟悉乡亲情况,便继续向他请教了解,他逐一向我作了耐心介绍,帮我进行了回忆,随着他的介绍,使我从当年仅10岁孩提的印象中,慢慢地想起了我家土地的分布以及在自家土地上见到大人做过的劳动,种过的庄稼,记起了自己在这片热土上玩过的土法游戏,收获不少。
在赵林根老人家拿到原件后,在街上彩色复印了两份,一张留给自己,一张连同原件交还给他,物归原主。从原件名称看,当初的土地是作为自家个人所有的,证中注明“确定后之土地,九丘六亩三分三厘三毫,房屋一间,为赵林根全家所有。对耕种、居住、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故为《土地房产所有证》。随着全国实行农业合作化、建立人民公社以及后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年土地证上政府认可的私家土地,已经全部作为股份入社,从此土地变为集体财产,而如今土地则全部归为国有了。因而这张作为家庭财产的凭证只能作为一种历史的纪念品,是废纸一张了。现将原件发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