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拆迁条例》废除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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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拆迁条例》废除前动手
老海
这是昨日网上盛传的一张图片。搜狐、新浪、凤凰、腾讯、中华、雅虎、天涯等等网站内,都有。图下方的文字,无出其二:
2009年12月17日,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城管、规划等部门展开联合行动,组织800多名执法人员强制拆除了左岭镇3个村近4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为加快城际铁路施工扫除障碍。
由图可见,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那都是一种压倒性的绝对权力。以这种压倒性的力量抗战,当年的八年抗日或许只需八个月就能胜利。以之强拆,即便是万里长城,八天也当大功告成。
在时效性上,武汉市昨日这个强制动作固然属于新闻类报道。但在图片的欣赏可观性上,强制拆迁拆除的这类图片只是一张司空见惯,不算什么轰炸新闻。国人早已熟悉政府动辄大兵团作战的特色。也已熟视无睹。
但,昨日不同往日。昨日起,或者说更早些日起,国人对这类动作开始有了敏感,不复再是止于法理上的熟视无睹。各大网站及个人博客的无数转载,或许就是因为有敏于此。
在已有学者呼吁废除《拆迁条例》及盛传拆迁法即将出台之时,为什么仍要出动浩浩荡荡多达800余名的强拆除队?为什么在上海潘女士自焚抗议及成都唐福珍自焚身亡后,仍有地方政府急急忙忙赶着强制拆迁拆除的?
当是路人皆知:新的拆迁法出台后,凡是强制拆迁拆除恐怕都要先补偿后强制,而现在仍有《拆迁条例》当盾牌——可以先强制后补偿,或不补偿。
拆迁条例将被拆迁法取而代之的盛传,也许就在12月16日夜,即前夜里传到了汉江边上。这个时候,武汉洪山区府才想起一直悬而未决的4万多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拆除问题。怎么办?再耗下去,那势必夜长梦多。拆迁条例一旦废除,天王老子也不敢动手强拆。要强拆,就得争朝夕,赶紧动手,一定要赶在拆迁法出台之前,拆完拆光所有的违章建筑,坚决不留“后患”。信息就是力量。信息就是军令。于是,一场大规模的“作战方案”就这样酝酿出来了。
为什么要拉出800多人的强拆队伍?因为,非八百之众,不足以保障强拆顺溜;非八百之师,不足以保障断绝“后患”。更因为,这是不可错过并不可再遇的最后战机。故,一要兵贵神速于昨日,二要速战速决于昨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只许成功在昨日,不许失败在今天。今天,一旦太阳升起,强拆就可能遭遇强烈的法律。
面对瘫坐在地的一女子,几十名钢盔在头的警察为什么要盾牌加身?为什么要如临大敌地峙之以方阵?首先,肯定不是出于警力的需要。图片里现场每一名警察都是孔武有力之汉,随便一个都能绰绰有余制服这女子。其次,也肯定不是警力剩余使然。湖北的治安不见得是天下第一和谐,北京一直在喊警力不足,武汉岂会有剩余。第三,更肯定不是那女子可能存在的恐怖暴力使然。一个瘫坐于地而且不敢抬头见人的女子,除了埋头哭泣和无奈懊丧,还能有所啥动静?唯一的可能,是因为需要保护同样已经瘫在了地上的一庞然大物。
图片里看到这庞然大物的影子,但,众所周知地,我们已经嗅到了它无所不在的喘息。它,就是奄奄一息了却仍在发挥着强拆余热的《拆迁条例》。
四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不是一时三刻可以强拆得了,武汉此前就一直束手无策,或是一直没能痛下狠心。眼看着《拆迁条例》命将不久,而城际铁路施工仍然受阻,武汉,这个在强拆问题上一直“笨鸟”不先飞的城市,终于懊悔自己素来的“仁慈手软”,于是,昨日下了狠心,决定笨鸟先飞,飞在全国人大出台拆迁法规前——
“赶在拆迁条例废除前动手!”
武汉的先例,相信很快就会成为各地珍惜先强拆后补偿强拆权的理由和口号。尽管这个强拆权已经各地被用滥用厌了,但它的权力无限所散发出来的无限的权利魅力,多少会勾起很多地方政府的无限缅怀。为了尚未完成的城市任务,近阶段内,各地政府或许就会争先恐后奋起直追,赶在新法规前最后一次使用强拆权力。如是一来,“最后一次”强拆就很可能以大面积的模式,疯狂爆发。由此而发的民怨,必定在强拆队伍如火如荼的浩荡前,蔓满我们的城乡。
与生俱来就总是制造民怨事件的《拆迁条例》,既然已经大限将至,全国人大为什么就不能提前终止它的法律使命?各地政府为什么还要对它惺惺相惜?为什么还要惜权如命?
200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