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文:合伙创业,该注意哪些问题?(二)
(2016-07-26 18: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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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合伙人除名 |
分类: 法谈天下 |
创业的道路上,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功,但是,只要有梦想,只要肯付出,就一定能实现。
《合伙创业,该注意哪些问题?(一)》我们介绍了为了避免因合伙而“倾家荡产”,为了能够继续做与合伙企业同样的业务,可以选择作为一个普通合伙人;即使没有钱,没有设备,但有手工“绝活”,也一样可以成为创业合伙人。下面我们将继续介绍合伙创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5、老杨和其他合伙人一起经营的普通合伙企业发生了几起工伤事故,由于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责任都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企业没钱赔偿,其他合伙人都躲得远远的,受伤的工友只有找老杨赔钱。老杨赔了一些钱后觉得都由他一个人赔太吃亏,有钱也不给工友了。老杨的做法是否合法?
6、宋先生是典型的事业男,自打与朋友合伙经营的企业开张,全力扑在事业上,合伙企业效益日益变好,可恨天妒英才,宋先生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不幸过世,宋先生的父母及妻子一致要求由其未成年的儿子继续做合伙人,宋先生的朋友不忍拒绝却不知如何操作?
7、老王跟朋友合伙经营了一家运输公司从事物流,在一次送货过程中耐不住酒瘾小酌了一杯酒接着上路,不慎发生翻车事故,老王被认定为酒驾承担全部责任,合伙企业为此遭受上百万元的损失。其他合伙人非法愤怒欲开除老王,有无法律依据?
8、阿才在去年用自己的车子作价10万元跟人办起了合伙企业,因跟其他合伙人意见不一提出要分10万元现金退伙,其他合伙人同意阿才退伙,但只同意阿才把车子退回去,钱是没得分。
文/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