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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凉茶不能代替高温津贴

(2012-07-11 14:26:23)
标签:

杂谈

分类: 读者来信

秦律师:

    我是一名纺织厂的普通女工,最近每天都是大太阳,气温很高,由于我们工作的车间只有鼓风机吹风,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仍然感觉非常炎热,每天的温度都在3536度左右。最近看电视的时候,我们得知政府对高温津贴的发放非常重视。于是我们要求厂里也给我们发放高温津贴,结果厂里领导给的答复是厂里每天都会为工人熬制凉茶防暑,所以不用发放高温津贴,厂里领导还说高温津贴是发放给高温时期在室外工作的人员,在室内工作的人员则无权享受。请问我们就真的无权享受高温津贴吗?

 蔡女士

蔡女士:

    即使在室内工作,若用人单位不能将室内温度降到33摄氏度以下的,劳动者仍有权享受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可见,即使在室内工作,若用人单位不能将室内温度降到33摄氏度以下,也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同时,该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此,在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即使提供了防暑降温凉茶的,也仍然要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的凉茶不能代替高温津贴。

                                                秦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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