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实际出资人该如何维权
(2012-06-18 19:38:32)
标签:
杂谈 |
分类: 读者来信 |
秦律师:
2007年3月,我与张某协商,我出资100万元投资某黄金投资公司,占该公司10%的股权,由张某代为持有并代我行使股东权利,我分给张某一定比例的股权红利。公司经营不错,连年红利可观并且我的股权价值也涨到了300万元。但今年张某迟迟未如往年一样将红利给我,我遂向公司打听,公司告知我张某已经在2个月前就将股权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孙某。我找张某理论,张某称代为持股不符合法律规定,我们的合同无效,他才是股东,他只愿将100万元的投资款退还与我。请问,张某的理由是否成立,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先生:
秦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