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怎么办?
(2012-06-07 17:57:50)
标签:
杂谈 |
分类: 读者来信 |
秦律师:
去年8月,我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我在该公司从事搬运工作,月薪2000元,购买五险一金,同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若发生工伤,单位概不负责”。今年年初,我在搬一台机械时没抓稳砸到自己的脚,导致骨折,构成伤残,花费了数万元治疗费,并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经劳动部门鉴定,构成工伤。我多次找到公司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却以劳动合同中注明“若发生工伤,单位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后得知,该公司一直未给我购买工伤保险,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权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赔偿吗?
王先生
王先生:
你有权要求该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享受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你单位在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为你购买工伤保险,但你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没有给你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以“若发生工伤,单位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于法无据,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该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