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证据制度 增加证据调查令
(2012-03-22 1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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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希燕两会议案民事诉讼证据杂谈 |
分类: 两会日记 |
关于完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增加证据调查令制度的建议(摘要)
证据在诉讼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说法毫不为过,举证之所在,胜败之所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实施,初步建立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但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无论是法律还是司法解释,对当事人和律师收集证据的行为尚缺乏充分的程序保障。具体表现在:举证义务强化,调证权利受限;法院依申请调证力度不大且法官中立性遭质疑。证人作证义务与证人人身自由、业务保密义务矛盾。
因此,尽快建立民事诉讼中证据调查令制度,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有利于实现诉讼效率最大化;有利于当事人完成举证,攻防趋于平衡;有利于解决法院调证所遭受的质疑。建立民事诉讼中证据调查令制度,对于强化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办案质量,保障诉讼程序正常有序公平进行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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