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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奥运年,全中国、全世界都在关注。为奥运服务的志愿者选拔活动,也已如火如荼的开展。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青年朋友积极投身奥运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这种不为物质报酬参与社会生活,推动人类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行为,正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志愿服务的深入开展,很多问题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比如志愿者在为他人提供志愿服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时,作为志愿服务者其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志愿者在为他人提供志愿时,与受助对象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志愿者组织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与志愿者就相关问题产生纠纷,该怎样处理;还有其他情况发生,如何处理,我国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志愿服务活动的性质、地位、内容和方式,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法律地位,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志愿者组织的职责等等,都需要从法律的角度予以确认。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规范志愿服务的法律,已不能与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相适应,这也不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更进一步发展。为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提升公众对志愿服务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准备了一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的议案。希望能尽早实现志愿服务立法,通过明确志愿服务活动的性质、概念,明确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受助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从法律上为志愿服务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