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案件频发原因何在
文/于永杰 微信号:Talk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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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团结湖博客:http://blog.sina.com.cn/u/5237400929
不久前,内蒙古满洲里市曝光一起性侵案,多名初中女生被强奸。受害人均为未成年人,其中两名女生案发时还不满14周岁。直到其中一名女生想要自杀,此案才被发现。
和以往多见的“熟人作案”不同,此案中有一条完整的强迫卖淫产业链。5名平均年龄还不到19周岁的女青年,为了钱胁迫少女与人发生性关系。而涉嫌对未成年女生实施强奸的石某,还是满洲里市人大代表。
2015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340起。“渣男”五花八门,有性侵惯犯,也有受害人邻居、亲人,也不乏老师、校长,这次则是人大代表。每次这些不断突破底限的案件重演,舆论都要呼吁学校、家长重视,呼吁法治弥补漏洞,但遗憾的是总看不到有成效的努力。比如其中最重要的法治,作为“托底者”在这方面的底托得过低了。主要发达国家都专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立法,比如美国有《梅根法案》,将性侵儿童惯犯置于可控范围内。日本的《儿童买春·儿童色情相关行为处罚及儿童保护相关法》,则重点惩处组织儿童卖淫的“皮条客”和“嫖客”。我国直到去年才废除了“嫖宿幼女罪”,恶法虽然废除了,但有针对性的良法并不完善。
好几位家长事发后回忆起孩子曾有过异常现象。比如受害女生吴月(化名)有一次被胁迫者王红从补习班接走,吴月妈妈报警后,王红才把吴月送回,并一个劲道歉。吴月的爸爸将女儿打了一顿,两天没有上学。说起这些,吴月妈妈悔恨交加,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下来。看到这段报道,我特别能体会到吴月父母的心情,这种悔恨也许比伤害本身还痛。在性侵案件中,受害人由于受到恐吓,或者因为害羞,大部分都不会主动告诉家长。这就要求家长要有足够的敏感度,从孩子的细微异常中发现问题。
现实中很多家长对于性侵缺乏认识,在一项调查中很多人甚至认为男童不会被性侵。而此案中这几位家长基本不会和孩子交流性教育问题,吴月的妈妈更是以“发生男女关系有了孩子,这辈子就毁了”这种粗糙的恐吓代替交流。
当我们谈到未成年人缺乏性教育时,可能忘记了他们的家长也是从这样的教育环境中走出去的,同样缺乏这方面的常识。每当此类事件发生时,舆论总是反思家长的教育方式,我们的教育体系,恰恰缺失了对家长的教育这一环。涉及到性这种私密问题,家长的教育作用是无法被学校取代的,更何况我们的学校性教育也匮乏得可怜。
不管是加快立法、教育改革,还是民间组织介入,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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