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2016-07-11 11:38:14)
标签:
健康教育情感文化 |
分类: 校园暴力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201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国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4月—7月
1.
2.
3.
4.
5.
6.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各地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1.
2.
3.
4.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联系人:唐保国、陈磊
联系电话:(010)66097085、(010)66096587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