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心理治疗的“治标”与“治本”

(2010-08-18 19:46:37)
标签:

主体间性

心理治疗

通心

治本

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

关于心理治疗的“治标”与“治本”

 

随着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普及,“治标”与“治本”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什么是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治标”与“治本”?

所谓“治标”的心理治疗、心理咨询,是指那些只是表面或者暂时缓解当事人症状或者不舒服状态的治疗。当事人的症状以及状态,或者很容易回复到原来的情况,甚至更加严重,或者只有微小的变化,很少有所改善。

所谓“治本”的心理治疗、心理咨询,是指那些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事人的症状或者状态有明显的变化,尽管也会倒退一些,但不会倒退到原来的程度,如果坚持治疗,情况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好,以至于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当事人的改进或者成长是明显的、巩固的。



一、从“主体性 ”与“主体间性”看指标与治本



要说明心理治疗、心理咨询是“治标”,还是“治本”,可以引用一对概念:“主体性”与“主体间性”。

“主体性”(subjectivity)比较好理解。它是人们作为个体所体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的性质、状态以及倾向性。

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理解稍微难一些。

什么是“主体间性”?

          在学术文献中有这样一些解释:

        “主体间性是指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性和统一性,是两个或多个个人主体的内在相关性,它是以个人主体为基础,个人不成为主体,不具有主体性,人与人之间就不会有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有其严格意义,是两个同时完全作为主体的主体间相互作用,是一种互为主体的情况,双方主体具有同等的、对称的、相干的主体性。”

      “主体间性是指主体通过发挥自己主体性与其他主体保持理解关系的属性。”

     “主体间性”的概念非常重要,以至于哲学界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从主体性哲学向主体间性哲学的转向是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新的历史趋势。”

  我国哲学家张再林认为:“主体间性哲学的崛起是西方主体性哲学盛极而衰的产物。众所周知,主体性哲学高扬了人的主体性和自我。但是,“一旦我们把他人的存在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我们又如何能够把我们面前的世界视为一种为我们所共同拥有的非私有的世界?又如何能够保证该世界是一个为众人所一致认可的客观领域而非仅仅是一种我的纯粹主观的幻觉而已?” 张再林:《关于现代西方哲学的“主体间性转向”》)

  我认为,现代哲学的发展趋势,也将在心理学领域体现出来。心理治疗也将有一个转向,从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

  我所发展的“通心”理论,就体现了这一特征。

  著名哲学家胡塞尔精彩地研究他人与自己的共同存在的可能性:“尽管我的‘这儿’不同于他人的‘那儿’, 尽管在现实中我永远不可进入到他人的‘那儿’,但是我却可以以一种想象的方式,即以一种‘如果我在那儿的话,我的身体会是怎样的’这一假设方式,在意识中使他人的‘那儿’成为我的‘这儿’, 使他人的身体成为作为‘首先建立的原本’的我的 的复制形式, 从而使我进入他人的亲自行为的中心而把他人的身体领悟为和我的身体一样的那种作为生命的有机体的身体。这样,假使一个与我自己的身体‘类似的‘身体突出地在我的原初领域里呈现了其自身——也就是说, 该身体具有这样的一些规定性以致于它必然进入到与我自己的身体的现象的联对之中,那么似乎立即清楚的是,随着意义的转移,这个身体必定从我自己的身体中挪用了生命有机体这种意义” (转引自张再林:《关于现代西方哲学的主体间性转向》)这一段话,读起来有一些费解,但确是深刻和令人仔细咀嚼的。它讲的就是通心理论中的“换位体验”。

   马克思说得好:“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我的“通心”理论认为:

  一般来讲,凡是生活中人们有烦恼、不自在,都说明其人际关系存在问题,而人际关系的问题,都可以追随到当事人与某人或者某一些人不通心。因此,通心是解决人际关系问题根本途径。”

 因此,我在治疗中,常常是从当事人的烦恼入手,找到他对某人的不通心,处理他不通的情结,直到他能够与那个人通心。在处理心理情结的时候,我一直要追溯到形成心理情结的根本原因。我的这一方法,完全立足于主体间性。

 我的这一方法,来源于心理治疗的实践,同时又在心理治疗的实践中不断地得到证明。

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观点来看,不少的方法,包括单纯的冥想、早期的NLP等等都大多是从主体以及当事人的状态着手,并且至少暂时终止于对当事人的状态调整。它们也许能够临时地改变当事人的状态,但这种状态却往往不能够持久。它们是治标的方法。

它们有的也期望改变当事人的状态,同时期望当事人状态的改变会带进其人际关系。但是它们却并不具有这种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它们的立足点只是主体性。

关于治本的问题,影响的因素很多,还需要更多的论证。本文只是初步涉及而已。

我自己从事了大量的心理治疗的实践,也观察,甚至体验了其它一些心理治疗的情况,我越来越发现,心理治疗是“治标”还是“治本”,与心理治疗方法本身的定位或者基调有关。其中一个重要的定位或者基调就

 

要改变一个人的心理情结、心理障碍,或者改变一个人的某些不良习惯,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使人想到俗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而治本的心理治疗,却正是要完成这一改变。全人心理学的治疗是治本的,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案例。

我国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目前还火不起来,应该说与相当多的咨询师、治疗师还不能够治本有关。



二、两个治本的衡量标准



除了极少数的情况以外,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治本,往往是那些经过多次,或者长程的个案才能够体现出来。衡量长程的治本的标准,它们是:

1、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以及我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全人需要层次理论”。

所谓治本,体现为当事人的优势需要以人格类型发生变化。例如,原来的优势需要是“安全需要”,现在上升为“归属需要”、“自尊需要”,甚至“自我实现需要”,原来“安全型人格”,变为“归属型人格”、“自尊型人格”甚至“自我实现型人格”。

2、大卫·霍金斯能量级别理论,以及我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全人能量级别理论”。例如,原来是经常处于“羞耻”“内疚”“悲哀”“冷漠”“愤怒”等负面情绪的能量级别,上升为“勇气”“中立”“主动”“宽容”等能量级别。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