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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大桥取消收费失灵拷问政府决策能力

(2013-07-04 09: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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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周评(13-52):沙湾大桥取消收费失灵拷问政府决策能力

 

沙湾大桥取消收费失灵拷问政府决策能力

2013年07月04日南方日报   

  彭 澎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宣布7月1日零时起,全省撤销10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取消31个普通公路项目收费,减少收费公路里程651公里。这当然是一大利好消息,车主们巴不得全省公路都不收费呢!但人们注意到所公布的31个取消收费的公路项目中包括了饱受非议的沙湾大桥和九江大桥。其中,沙湾大桥自1987年建成,1988年开始收费,已达25年。根据规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收费期不得超过15年,为此不少司机过桥时故意冲卡拒交费以示不满。甚至有货车司机故意冲卡还倒车撞毁收费站栏杆,结果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

  但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多多的收费大桥在人们的期盼中产生了巨大的落差,取消收费的通知还是热乎乎的,沙湾大桥却仍在一分不减地收费!

  在民众的质疑和媒体的关注压力下,省交通运输厅回应已和广州市交委、番禺交投公司开会,将把这次包括沙湾大桥在内的15个被取消收费项目情况详细向社会公布,并对相关项目进行核算;沙湾大桥收费站所有的收费项目将在收费站进行公示,并核算沙湾大桥涉及的项目,研究调价方案。

  这里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省政府部门的决定,市和区的机构不执行?据称,除了沙湾大桥,广州市这次取消收费的项目中很多都存在同样的情况,其他城市很多项目已纳入年票了。在广州市15个取消收费的项目中,只有亭角大桥、洪奇沥大桥等两个收费站被撤销,意味着另外13个项目还包含了其他项目因而没有被撤销。

  一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在出台相关政策时难道没有与相关部门协调?如果没有协调为什么还匆忙出台这样没法实施的政策。这不是让政府的公信力再次受到损害?简单来说,如果没有与相关单位沟通就不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如果相关部门不同意或有分歧就放一放,等协调成功后再出台相关政策也不迟。另一方面,省里的规定,市、区可以不执行,说明政府自己也在打架,但结果是民众遭殃,白白多付了规定可以不付的过桥费。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称:“降价是应该的,不过需要听证审批等程序,因此需要一段时间,请大家理解。”既然如此,就别先公布取消收费吧!公布了又不执行,也太不严肃了!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家的相关标准下发比较急,所以广东这次清理收费项目是先取消符合取消收费条件的项目,再对这些项目进行核算调价。这种答复多少有些荒唐!只能解释为相关部门乱作为,决策不科学,并把国家标准拿来做借口。

  据了解,沙湾大桥收费站原有市桥二桥、南沙大道、沙湾大桥等8个项目在此捆绑收费,目前沙湾大桥等4个项目已经取消了收费,还有4个项目在收费。而且4个还在收费的项目中有3个收费期到2016年,而南沙大道的收费期到2024年3月25日。简单来说,沙湾大桥的捆绑收费至少要到2016年才有结果。如此,急着去落实国家标准完全不可理喻!

  首先,一定要维护政府决策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政府要么在不成熟的时候不出台有关政策,要么出台有关政策就严格地执行。在当前政府公信力偏低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政策的出台一定要考虑到政策对象的认知力和接受力。否则,这种政策就是不良政策。对于包括广大车主在内的民众来讲,哪搞得清楚捆绑收费的数量和时效,但对于宣布取消收费后仍然与之前一样收费7元,这种反差却是十分强烈的,并由此来判断政策的效力。再次,政策如果涉及到相关部门一定要沟通、协商,不能一意孤行。这次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广州一些公路、桥梁收费,显然与广州没有协调好。作为业主不执行也有一定道理,起码要核算好、安排好后续问题。

  当然,我们仍然可以假设省交通运输厅仓促宣布撤消收费站和取消收费项目是出于好意,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但这种不理性出台政策的效果却是伤害了政策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如果我们因此而反思这些道路、桥梁收费的合理性,由此而反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则可以判定这起公共政策事件仍有其反思价值。

  (作者为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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