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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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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涛与拍卖风雨同行

(2013-04-22 15:47:54)
标签:

田涛

拍卖

培训

拍卖法

情感

分类: 转载文章

本文摘自李滨所著《槌起槌落——对话中国拍卖精英》一书中对田涛的访谈文章。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609a680100evx2.html

十几年前田涛在国外生活的时候,在市场上或拍卖场上见到自己喜欢的中国字画和古籍时就会买一些。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参加了纽约当地拍卖公司的一个活动,感觉非常有意思,回国后就写了一篇介绍美国拍卖的稿子,文章见报后被当时商务部的人看到,并饶有兴趣地邀请田涛给大家讲讲国外经历拍卖的见闻,并参与中拍协的一些工作,包括在上海开办的第一届拍卖从业人员学习班。在那个班上田涛认识了范干平,“当时办班条件非常差,现在想想还记忆犹新。”

田涛当时的身份只是来自业外的培训教师,“当时参与早期培训的业外的老师,我现在还能叫上来好多名字,他们后来大多都退出去了,只有我田涛一个人,一直伴随着拍卖行业十几年的成长历程,一直没有离开。我也在不断地学习和强化,想给别人讲明白必须得自己先学,我就逼着自己学习。”

田涛笑呵呵地回忆着:“直率地和你说,那时什么都不知道,教什么、怎么教,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上海良友饭店是个值得记住的地方,挨着苏州河,河水有点臭,那种味道让人烦恼。教材都是现写的,写完后,打到油印纸上再拿油印机印,连个封面都没有。第一期的教材我还留着呢,现在能当文物了,一叠白纸,拿钉书机一钉,就开始讲课。最有意思的是第一次拍卖师执业考试,有山东的张青那些最早的拍卖行的老总们,一共才一百多人。大家在一起面面相觑,老师不知道怎么考,考生也不知道怎么答,太没经验了,反正差不多就都及格了。那时要解决的是从无到有的基本需求问题,没有正规的拍卖师哪行。”

回顾共同成长的历程,田涛突然谦虚了起来,“其实我的能力不值得大说特说,也没什么可写的,但我真的是看着拍卖业走过来的,看着中国的五千个拍卖师是怎么成长起来的,我想我是一个见证者。”

出于多年的法律研究和实践,田涛曾超前地预测了许多拍卖业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办早期的培训班时,《拍卖法》还没有出台,只有一个《拍卖暂行管理办法》,我就围绕着那些条款讲课。1995年后的两年也在为《拍卖法》的出台做论证和筹备工作,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修改建议,立法部门采纳了一些,但是现在回头看看有些也已经滞后了。”

从《拍卖法》的出台到宣传、推广,再到现在的《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暂行管理办法》和《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面市,田涛都参与了撰写或论证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他的一些修改意见也被吸收采纳。有关拍卖行业法律法规的出台过程,田涛也是一个见证者。

作为一个法律专家,田涛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招投标法》、《担保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条款与拍卖行业的衔接上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他说:“国际上也有一些拍卖的惯例,我们称为“商业习惯”,有的地方叫“交易习惯”,吸收商业习惯一般比较慎重,会考虑到国情的不同。比如中国有《文物保护法》,强调文物的保护放在第一位,和外国就有区别;中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交易政策和国外就截然不同。我们可以借为己用的只有象拍卖师的报价啊、落槌方式等技术措施。一些现实问题已经争论很长时间了,仍然没有结果,举个小例子,只有一个人参加竞买到底行不行?”

田涛作为法律顾问,经常会提醒拍卖企业哪里有危机,哪里潜在着诉讼风险,并经常要说服大家慎重行事。十年来,他保持着既为拍卖行业服务,又不在业内的旁观者的清醒状态。他的努力和公正也得到了拍卖同仁的首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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