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叔本华的《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2023-02-14 17:14:30)分类: 读书 |
读叔本华的《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是叔本华的博士论文,据说是他26岁时写的,我所读到的大约是经过修改的。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感觉到叔本华思想的一贯性,或者正如叔本华自己所说的,他的这篇论文成为了他的思想的整个体系的基础。
叔本华注意到柏拉图和康德的联系,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种联系是隐性的。叔本华从柏拉图那里得到的东西主要是通过柏拉图的对话,他多次提到柏拉图及其对话,但是他一次也没有提到柏拉图的书信,我想他可能没有读过柏拉图的书信,特别是能反映柏拉图重要思想的第七封信。从这本书的绪论里可以看出,叔本华对奥卡姆的剃刀是有所了解的,尽管他没有提到奥卡姆的名字,但是引用了奥卡姆著名的那句话并加了引号:“如无必要,切勿增加实体的数目。”只不过在这里他称其为一条古老的规则。至于叔本华和康德的关系,我有一个意象,即:叔本华站在康德的肩上。除了叔本华在其所有著作里面多次提到康德及其思想,对康德哲学专门研究的《康德哲学批判》作为其主要著作的第一卷的附录,翻译成中文之后竟然达到160页。我的一个感觉是,叔本华尽管对康德进行了一些“批判”,但他的思想的路子是延续康德的。
读一本书的感想如果全部用文字写下来的话,很可能要超出原书的篇幅,尤其像《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对这样一本书。我不想介绍这本书,只谈几点感想罢。
简单和不准确地说,康德揭示了所谓的时间和空间是人的形式,而所谓的形式之名是由人与所谓的内容之名相对而发明出来的东西,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形式和内容只有同时且相对而言才有其意义。但奇怪的是,人们偏偏只就所谓的形式也能说出许多东西来,不过,无论怎样在形式背后一直有人在。与此相类似,叔本华提出了所谓的理由和存在或结论,或者从另一个层面或角度而言所谓的原因和结果的一对概念,其背后也是一直有人在的。或者说这些东西都是人自己所要求的。所谓的律或规律,我就以为都是人自己的认识,或者属于人自己的认识,他们只能规范人自己。
于人而言,或者说在人的认识上最根本的东西或者一种方法是分,即叔本华在该书中所提到的所谓分异法则。而人的所谓认识就是在分之后,将分出来的东西再由赋予其名作为标志,在所谓的观念或实物上都是如此。关于此,在老子那里和柏拉图的第七封信那里说的很明白。关于人的分有五个重要的问题:第一个就是人对自己所面对的一切不得不分;第二个是分可能有效但有限;第三个就是人无法把要分的东西分到人所期望的那么纯净的地步,得到一个明确的界限;第四个是人对未经分的东西的印象是混乱或混沌,但分得过分人得到的东西仍然是混乱或混沌,得不到所期望的明晰;第五个是分了之后就失去了原来的东西,就再也合不起来了,无论怎样再强调分得的东西之间的联系也不能还原了。人的这种无奈可说是人的宿命,无法摆脱。
所谓的充足理由律不过是人对人自己的要求,人给自己提出来的。所谓的四重根是叔本华作为人的表象功能的可能对象的四个层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的四种形式。第一个是直观的、完整的、经验的表现层次;第二个是理性的、抽象的或来自于表象的表象的层次;第三个是完整的表象的形式部分,记先验地赋予人的对于内部和外部感觉的直觉,即对于空间和时间的直觉所构成的;第四个层次是内感官的直接对象,即作为认识主体对象的意志主体。与充足理由律的四种形式相一致,存在着一个四重的必然性:逻辑的必然性,物理学的必然性,数学的必然性和道德的必然性。既然说到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那么就意味着在这四个层次之上都满足充足理由律。所以叔本华说“通过自身的全部形式而体现出来的充足理由律,是一切必然性的唯一原则和唯一依据,因为必然性除了指当理由被确定下来时,后果的绝对可靠性外,就别无其他真实和明确的含义。”说到底,叔本华以此为基础,把世界作为表象和意欲或者意志,而无论所谓的表象还是意欲或者意志都是两合水的东西,内里暗含的是人和外物(甚至人自己有时也可以作为认识上的外物)的关系,外物可以是不同的外物,但人一直在。把一个什么作为另外的什么总是不错的,只要他能说得通,能自圆其说,就像叔本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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