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忽悠买房者成“被告” 骗得百万贷款—《广州日报》2011年12月15日
(2012-01-04 14: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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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建议,二手房屋买卖,卖家必须慎重与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应注意约定余款要落实到位,若未能依时依约收到余款,约定卖家享有合同解除权并要求支付数额较高的违约金。买家向银行申请放贷时亦须谨慎签署相关文件,确保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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