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GA10 版名:广州读本 事件
稿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9-08-27
南方都市报新闻报道摘要:
2009年4月21日上午,来自重庆开县的张氏兄弟在三元里大道古庙公交车站,突然挟持刚下公交车的女士邝某。
今日,张氏兄弟当街刀劫人质的案件将首次开庭审理。
今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张氏兄弟当街刀劫人质的案件(本报今年4月以来连续报道)将在白云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千里之外的病母想赴穗向法官求情苦于没有路费,量刑宜轻宜重众说纷纭
■ 说法之法律界人士
律师朱永平:未酿严重后果或可从宽
广州市知名律师朱永平认为,通过媒体,查明的事实是,为筹钱救母,刀劫人质的张氏兄弟俩的确是家庭困难,母亲突病,生命危殆无钱医治。
兄弟俩出于对母亲的爱护和孝心,采取极端行为,不像其他一些劫匪是为了吸毒、赌博或者个人享乐原因,应该说兄弟俩主观恶意不强。这应该成为法官对兄弟俩量刑时的一个重要考量。
兄弟俩犯罪的动机是出于“善”;而不是恶。在中国这样一个非常重视“孝”的社会,兄弟俩的行为还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我们的法律是不是能像许霆案一样,给兄弟俩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起刑点的以下几档进行量刑,给予从宽处理判处缓刑。
惠州一法官:情节比较恶劣应予重判
惠州市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表示,张氏兄弟俩在大街上这样的公众场合实施刀劫人质的暴力犯罪行为,造成了很负面的社会影响,情节比较恶劣,应予以重判。
但在对兄弟俩进行量刑时,还是会酌情考虑他们成长的环境、作案动机、对受害者的实质伤害程度,以及作案后的认罪态度等。然后综合这些因素,具体考量对兄弟俩的刑罚。
法学教授关永宏:社会更要反思悲剧成因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永宏表示,就张氏兄弟的具体命运来说,的确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但这不能成为兄弟俩上街用刀绑架人质的理由。法律有时是不考虑犯罪动机而是依照事实后果的。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产生这种悲剧的社会背景原因、制度原因。比如社会的医疗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不健全、社会资源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过大等等。只有消除这些使人产生犯罪的土壤,才能避免张氏兄弟的类似悲剧继续发生。
■ 说法之各界人士
支持者:给大孝子一个机会
反对者:生活所迫不是理由
网友:
从张氏兄弟的案件过程可以明显看得出,他们并不是真正要抢劫,而是想通过他们唯一能做到的办法牺牲自己,拯救生养自己的母亲。当然他们纵使有一万个理由也不能够以身试法,而且犯了法就必须要追究。但是,我们在追究犯罪时也必须搞清这起案件的因和果,从法律上来讲就是办案首先要分析的作案动机和造成的罪恶后果。
我呼吁当地司法机构在审理这桩案件时网开一面,从轻处理这俩能舍己救母的大笨蛋、大孝子,他们的病重老母离开了他们只能是死路一条。我呼吁受到伤害的那位被劫持的女士,本着宽仁之心,原谅这俩能舍己救母的大笨蛋、孝子,帮他们求求情,好心会有好报的。
黄昌伟(广东狮子会前会长):
兄弟俩被判刑是必然的,现在我们更要关心的是他们这个家如何继续维持;如何防止以后类似事情再发生。仅靠社会一而再、再而三捐款很不现实,政府和民政部门可以介入,给予这些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医疗保障补助。
林瑞晖(广州市反贪局科员):
生活所迫不是犯罪的理由,不管两兄弟的动机如何,都不是法院从轻判决的法定理由。否则这个社会上会有多少人用这个理由去犯罪?兄弟俩被判刑后,希望当地政府或者民政部门能根据其家庭的困难情况,给予例如低保等救助,不然这个家庭再失去了收入支柱,穷上加穷,那只会让他们一家更加悲惨。
李嘉恩(广州某房地产公司策划经理):
社会和政府都应该借助此次案例,好好地进行一次反思,自问一下我们的社会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极端”事情;防止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情。我觉得政府或者社会民间组织可成立一个“紧急救助基金”,给予有紧急特殊困难的家庭一笔“救命性质”的补助。
朱辉(大众搬屋公司搬运工、河南人):
像我们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外来人员,我们的诉求有谁去理会?如果有一天,我家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当我也求助无门,丧失理智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事情来。两兄弟其实是善良的,也是孝子,对两兄弟的判刑是必须的,但希望法院考虑他们的背景,犯案的动机,酌情轻判。
肖恒(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
虽然两兄弟的犯罪动机值得同情,但法院还是应该对他们依法量刑。但两兄弟被判刑后,政府等有关方面或许应该对他们远在老家的母亲给予医疗或生活方面的补助,让两兄弟安心坐牢,改过自新,这会比较人性化。
梁鸿度(退休教师):
希望法院可以酌情减刑,要不然这对兄弟或许还会加深对社会的仇恨感。同时有关方面应对他们做心理辅导,将其母亲如何得到社会救助的过程原原本本告诉他们,使他们对社会抱有感恩的心,对社会和自己的未来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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