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年 点 评
(2009-03-27 23:04:37)
标签:
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广州电视台
(由知名律师、知名法律评论员朱永平和主持人张小颖共同主持)
朱:1: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唤醒法制的意识,倡导法治的理念,推动法治的进步,《一周睇法》,继续以法护民。
2:同居生小孩案
朱:同居不结婚,好像很浪漫,不少人搞出“人命”才知道结婚证这么值钱。法律并不是不保护“同居”,同居有了子女,等同于事实婚姻,法律还规定不得歧视未婚生子女。要分居,跟离婚差不多处理,只是可怜孩子在户口、读书等等方面遇到很多麻烦,父母呢,更为了抚养费、探视权打得不可开交。我们《一周睇法》规劝青年男女,拿结婚证就等于拿《婚姻法》保护自己,可以不摆酒、可以不拍婚纱照、可以不度蜜月,民政局一定要去。
3:克隆存折案
朱:我们《一周睇法》去年在电视上劝王女士去银行拿回一半的钱,不知道她去了没有,王女士决心官司打到底,继续再审打到高院,其实我也认为王女士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只是结合社会现实劝劝王女士消消火,多活几年命,免得被什么“铁”老大、“电”老大、“银”老大气死。中国许多企业仍有行政级别,在社会上扮“老大”,前几天,市长张广宁决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得到社会的拥护,但百姓利益的维权活动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4:旺铺纠纷案
朱:村官也是官,所以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一样也要反腐反贪反侵占。村民利用法庭打官司是法治进步的表现,不用上访,利用法院来主持公道。其实,村民对此类以公谋私的村官,还可以举报到检察院,让检察院查查是否涉及贪污贿赂,也可以促使事件解决。
5:朱:法律是人制定的,人不能预测世界上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情,所以法律有漏洞有空白。法律有空白你就可以合法地钻进去,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6:房东和租户案
朱:由租赁关系演变到侵权的确会给法院出难题。难就难在侵权证据的认定,所以官司难打。房东和租户主要靠合同,所以签份租赁合同并不容易,看似简单的合同,打起官司来字字都要命,所以请个好律师去签合同,街坊们不妨试一下,花点小钱,赚了大钱。
7:嫁个有钱人
朱:有结婚自然就有离婚,《婚姻法》也保护离婚。“感情确实破裂”是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如果阿文认为阿涛为了钱可以背弃亲情,这样的人要不要都罢了,阿文,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阿涛,要求离婚。
8:同命不同价
朱:法律本来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可中国就有小部分法律丧失了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动不动就以国情、地区差异来歧视人的生命权、财产权。以人权理念指导司法改革,人民自然拥护你、支持你,反之,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就会遭到强烈的反对。
9:朱:法眼观天下,以法保民也是我们《一周睇法》的宗旨之一。我们法律工作者希望老百姓通过这个节目共同维权,共同享受公平、公正和有尊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