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的“牛肉干”
(2009-03-17 1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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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热点探视 |
广州一辆粤AX1B909小轿车的车主最近烦恼不已。一张2006年9月21日的“牛肉干”从它诞生的那天开始直到2009年一直未落到它的真正车主手中,就连车辆年审也能瞒天过海,顺利通过。
这样一张区区200元的“牛肉干”在经历两年多“历练”后价值直线攀升,翻了26倍之多高达5200多元,而且还在以每天6元的速度递增着。这大概称得上是“史上最牛‘牛肉干’”了。
对一些职能部门来说,反正坐在办公室天天有钱收,什么“传唤”,什么“通知”,可以视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为无物,这是执法者的惯性思维在制度缺陷环境下产生的恶果。
公安部10年前发布了一个法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本来,按照这个法规规定,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的,交警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也规定可以传唤当事人,传唤可以口头方式,也可以使用传唤证。
但是,该《规定》第十八条则规定: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这个法规的缺陷是罚款不“封顶”,而不“封顶”制度设计丧失了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正义的这一基本的价值理念。如果规定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公平和法的良善将突显出来。
因此,当职能部门的一些人看着电脑上的罚款数字天天在增长,也许幸灾乐祸。因为配套的人性化的作为制度没有制定,“懒政”在此也突显出来。
让法院主持公道吧!车主完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去查明事实,让证据说话。这张史上最牛的“牛肉干”可以作为案例,促使有关部门尽快修改那些不公平的法规和行政命令。
这样一张区区200元的“牛肉干”在经历两年多“历练”后价值直线攀升,翻了26倍之多高达5200多元,而且还在以每天6元的速度递增着。这大概称得上是“史上最牛‘牛肉干’”了。
对一些职能部门来说,反正坐在办公室天天有钱收,什么“传唤”,什么“通知”,可以视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为无物,这是执法者的惯性思维在制度缺陷环境下产生的恶果。
公安部10年前发布了一个法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本来,按照这个法规规定,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的,交警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也规定可以传唤当事人,传唤可以口头方式,也可以使用传唤证。
但是,该《规定》第十八条则规定: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这个法规的缺陷是罚款不“封顶”,而不“封顶”制度设计丧失了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正义的这一基本的价值理念。如果规定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公平和法的良善将突显出来。
因此,当职能部门的一些人看着电脑上的罚款数字天天在增长,也许幸灾乐祸。因为配套的人性化的作为制度没有制定,“懒政”在此也突显出来。
让法院主持公道吧!车主完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去查明事实,让证据说话。这张史上最牛的“牛肉干”可以作为案例,促使有关部门尽快修改那些不公平的法规和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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