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睇法》 三鹿奶粉事件 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8-10-13 10: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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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人身安全保护令 |
(由知名律师、知名法律评论员朱永平和主持人张小颖共同主持)
主持人:
三鹿奶粉事件继续扩大,上次我们《一周睇法》观察此次事件后提出消费者忽略了民事索赔。本周三,广东首个结石婴孩的父母勇敢地带着律师出现在广州中院门口,要求状告三鹿人身损害索赔,赔偿巨额款项90万元。这可把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吓一跳,称奶粉事件特殊,所以要非常慎重对待,收下材料后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朱律师,行政也问责了,刑事也抓了人,国家也免费体检了,为什么还可以索赔巨额款项?这场官司能否立案?能否打得赢?
朱:广东终于有个结石宝宝向三鹿集团打出第一枪。这一枪打出了许多法律、司法、政治及社会问题,考验司法的公信和正义。如果消费者向“蒙牛”、“伊利”等全国知名厂家打出第一枪,就更加考验我们司法的公信力。产品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上,可以称三鹿奶粉是“缺陷产品”,因“缺陷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制造商和销售商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它的“特殊”在于,不管你三鹿奶粉公司如何百般辩解,即使你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法律上告这些制造奶粉公司完全没有问题。法律还赋予了消费者既可告三鹿公司又可告卖奶粉的商场,又可以选择去石家庄告还是在广州告。显然,全国的法院系统似乎还在“睡觉”,充当旁观者,最高法院还没有做出应急预案,在司法管辖、赔偿标准、如何执行、查封、冻结等等方面没有准备,所以为难了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可能又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甚至最高法院请示了。有消费者担心,这场官司打不下去,甚至逼结石宝宝撤诉,政府会反复做准备诉讼的人的工作等等。人们在担心行政会挤压司法。也许全国各地陆续会起诉各类奶制品公司,最高法院尽快出台指示性司法意见是个上策。不管如何,放开诉讼,保障人权,树立司法权威,给结石宝宝个经济补偿,是司法正义的基本要求。
主持人:家住长沙的张女士于今年9月3日起诉丈夫华先生要求离婚。张女士的举动激怒了丈夫,丈夫拳打脚踢打得老婆遍体鳞伤。被打的张女士第二天即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的申请”,人民法院随后作出裁定:禁止被告华先生威胁、殴打妻子,在裁定的有效期内,如果施暴方继续骚扰、殴打受害人,法院将处以罚款、拘留等相关处罚。这是湖南省首次发出的“人身保护令”。朱律师,这可是稀奇事,我们广东好像没有发出什么“人身保护令”,你觉得对我们老百姓有什么意义?
朱:中国在法律上规定一个人享有许多的人身权利,比如一个人不能受到非法殴打、非法拘留、非法拘禁、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等等,可就是缺少保护的手段。老百姓遇到这些非法侵害时,往往打警察的电话110,警察可以管一时但管不了一年,如果由法院发出有期限的人身保护令,老百姓的人身安全感就大了很多。比如,香港、澳门就有人身保护令制度,这次湖南在两公婆打离婚官司期间发出“人身保护令”,这个头开得好,让全国许多受害的妇女看到希望,有的妇女一提出离婚,恶老公喊打喊杀,妇女就害怕了。我们广东的妇女们完全有权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广东的法院系统也要在司法保护人权的基本理念下,大胆出击,不仅在离婚诉讼,还有在财产纠纷、邻居权益纠纷、未成年人抚养纠纷、继承纠纷中大胆运用“人身保护令”,也许我们的司法权威就会变成真正的权威。
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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