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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睇法》限行令   警察伤人   购房纠纷

(2008-10-20 09:24:13)
标签:

限行令

警察伤人

购房纠纷

杂谈

                     广州电视台  《一周睇法》

 

(由知名律师、知名法律评论员朱永平和主持人张小颖共同主持)

   

 

主持人:

10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新的交通管理措施实施后,北京每天停车不用的汽车有80万辆。市民反映,交通堵塞状况明显减少。但社会上对此争议就大了,有部分车主认为,自己买了车,上路却受到“限制”,财产权受到侵犯,并称政府违反了“物权法”。有学者说,政府的做法是依据法律授权管理的,不需人大审议或搞什么“听证”,有法律专家强烈反对限行,因为他侵犯权利。有人反对,有人赞成,朱律师,限行令有无违反《物权法》?要不要经人大审议?有无法律依据?

 

朱:几十年前,政府向社会发个“通告”,那是很威水的,没人评头品足还提什么“异议”,因为是“人治政府”,现在政府追求“法治政府”,“通告”可不能随意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是全中国首个发“通告”强行要求各位车主停开一天汽车,这当然在社会上炸开了锅,有律师说,“通告”违反《物权法》;有车主说,面对交通堵塞,唯独不能限行;有教授说,对政府,我们必须有足够警觉,今天限制你开车,明天可能限制你走路;有教授还说,奥运会是紧急状态,限行可以理解,但不要把它常规化;还有法律专家说政府的做法有法律依据,有授权。民主就是争吵,政府现在很坦然面对各种有理的无理的吵闹,显示出一个开明的民主政府形象。民主的政府做任何重大的公共决策时,当然要走民主程序,北京市人民政府恰恰没走民主程序,违背了行政权的基本正义要求。湖南省在10月1日制定了全国首部“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涉及公共重大利益的决策,一律要进行听证。亚运会即将在广州举行,城市的管制无疑又考验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智慧。我要说的是,尊重程序,就是人民作主,人民作主的政府就是民主政府,也就不会经常惹那么多非议和麻烦上身。

 

主持人:10月11日晚上,哈尔滨市6个警察聚餐后又准备到酒吧继续喝酒,因在酒吧门口停车时和大学刚毕业的林松岭等人发生口角,双方互相殴打起来,最后,6名警察把林松岭打死。哈尔滨市公安局已把6名警察全部刑事拘留,但六名警察均未承认自己打死林松岭。朱律师,这些警察打架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穿制服?普通市民一般不会和他们打架,这些年,警察打死打伤普通市民的个案在全国时有发生,如果被打,市民如何保护自己?如何申诉?

 

朱:北京青年杨佳捅死上海6名警察,刚刚判了死刑。哈尔滨市6名警察又刚刚打死男青年林松岭,6名警察中必有1人要处以重刑才能平民愤。我们观察到,6名警察不是在执行公务,而是以普通的消费者身份在一个普通的酒吧消费发生的普通打架事件,复杂的是这6个人中既有刑警、禁毒警、交警、又有指挥警官,于是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尽管是普通消费者,但他们忘了他们职业的角色,个别警察沾上流氓习气,警察的天职是控制、防范社会冲突,保护百姓人身安全,但他们忘了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十不准”、“十二项措施”的规定,打死百姓,难逃法网。警察队伍中有警务监察队、有纪委、有信访窗口,老百姓对警察滥用职权、刑讯逼供、过度使用武力、暴利等等均可申诉控告。我们继续关注哈尔滨警察打死青年案,六名警察的职业意识指挥他们均都不承认打死该名青年,问题由此复杂化,因此,公开全部录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部组成专案组,也许能侦破此案。

 

主持人:业主涂某在北京某楼盘购买一套商品房,签约后才9天,开发商就大幅度降价销售,涂某购买的房子在9天内缩水近15万元。涂某一气之下,把开发商告上法庭。涂某认为,销售人员隐瞒了重要事实,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造成重大损失,要求修改合同减价销售。她还私下录音以证明销售人员隐瞒重要事实。朱律师,前几个月,深圳个别业主也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吧房地产商告上法庭,法院均未判决,这样的官司能不能打赢?还有,涂某提供了电话录音证据,证明销售人员“隐瞒事实”,那么,录音能不能做民事证据使用呢?

 

朱:中国的楼市、股市跌得许多百姓不敢看,不敢想。股市几个小时亏十几万,也许正常,但这个楼市几天功夫跳水十几万,老百姓就是想不通。北京的这个涂某就是吞不下这口气,把卖楼的人告上法庭,要求修改合同减价成交。我们同情涂某,可法律就不同情涂某。法律说话了,我没有禁止你们之间签合同,加上你们双方都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合同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故涂某的官司是要打输的。至于说涂某在电话上的录音证据能不能足以证明发展商有“隐瞒事实”,只能由法院定夺,我这里是强调是“私下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既可,以前法院规定“要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录音录像取证”现在修改了,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既可,所以,各位市民,比如在个人口头借款、邻居吵架侵权、商场购物纠纷、人身损害索赔、劳动人事纠纷,均可以用录音笔或手机摄像进行取证,人民法院是可以采纳的。

 

                              播出时间:

 

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  星期六 18:00  首播   广州电视台新闻频道  星期六 20:30  重播

 

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  星期日 12:00  重播   广州电视台新闻频道  星期日 21:00  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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