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52号,以下简称“国发52号文件”)。政府网地址:http://www.gov.cn/zwgk/2012-10/10/content_2240096.htm
其中,第一条的规定,有三个层次:
第一,规定“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第二,“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第三,“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
我在2011年12月2日,发表年度趋势分析文章《中国旅游有望“提前”实现贸易自由化》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2da350102dv32.html。对“旅游贸易自由化”的判断,被“国发52号文件”加以验证。
国发52号文件,将有力推动市场自由化改革,有助于提高市场信心。我10月8日,做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节目中,就表示2013年,中国服务企业的经营信心和业务预期将有所提升。两天之后,10月10日,国发52号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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