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面临新趋势
(2011-11-04 08: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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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旅游地产、市场研究、旅游法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担保,在美国由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提供,但SBA并不向金融机构提供足额担保,而是促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信用再加强,协调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做商业信贷。在日本,政府主导成立政策性开发银行,直接投资或贷款,大力推行知识产权证券化。2005年,日本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借鉴美、日模式,笔者认为我国面临三个趋势:第一,旅游产业融资的前提是产权明晰,政府职能转向辅助服务;第二,控制知识产权从严,成为质押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应“已经产出”经济效益,其次才看发展潜力,这对旅游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三,产业政策的扶持重心已向激励中小企业创新转移,2010年以来,华策影视(电视+景区)、宋城股份(旅游演艺+主题公园)、世纪游轮(游轮旅游)、腾邦国际(票务代理)等成功上市,民营旅游企业的春天真正到来。今后,高级生产性服务业将是旅游企业融资上市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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