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被害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2008-11-30 11: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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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磁卡机被害人楼宇业主 |
分类: 房产物业纠纷防范篇 |
案情叙述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在本案原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里,有“访客或其他相关人士凭有效证件在楼宇保安处登记,并通过可视对讲系统经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楼宇”的条款。当罪犯进入小区时,保安员未对其进行盘查、登记,且安全设施损坏,因此原告的损失结果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关联性。物业公司违反保证楼宇安全的义务,是造成原告遭受损失的原因之一,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被害人亲属16万余元。
杨晓刚律师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