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千里惠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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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咨询外省案件 |
分类: 法律 |
上午一位客人从山东“打飞的”过来惠州咨询,他儿子是国家公务员,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取保候审。他通过网络搜索找到我,然后找到我的电话。千里迢迢过来惠州法律咨询,可怜天下父母心。公务员犯罪如果成立,只能是失去公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务员考试本就不容易。
最近几年经常有外省案件当事人过来咨询,一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或者通过阅读我的案例文章。我虽然在新浪写博文近十年,但给报社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撰写法律文章却是开始于2015年11月。近两年的时间里,我先后有近百篇法律文章被数十家媒体(包括网络媒体)转发或转载,包括信息时代、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今日头条等。这也说明办案之余写写文章、做做公益、接受媒体采访,很容易在网络搜索中被推荐。
我曾与朋友说,许多无法“勾兑”的重大敏感案件、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可能无罪的案件、必须无罪辩护的案件,应该去外地找律师。找外地律师,通常收费是本地律师两倍,毕竟存在时间成本与差旅费,但往往可以“全国搜索”找到一些优秀律师。一些律师提出“律师营销案例为王”,那也是因为外地当事人通常是根据相类似的案件找到办案律师。因此,律师在网络上、报纸上晒自己的辩护词、法律意见书、经典案例,一定要附上裁判结果,这才有说服力。
许多人认为请外地律师只能“高价”,其实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低价”。我给自己开出的“特殊情况”是三种,即“很可能无罪的案件”、“就有着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与“亲戚朋友同学的案件”。律师不仅仅需要收取高额的律师费体现自己的价值,而且需要有同情心与爱心。当然,这些人也需要“感恩”,而不是把律师的“公益服务”当成理所当然——否则我宁愿做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