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带助理”
(2016-04-21 09:20:10)
标签:
律师大伽
律师助理
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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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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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友易胜华律师一篇《写给美女助理的一封信》引起律师同行广泛关注,律师应该如何“带助理”?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带助理”的律师基本都是从“做助理”开始,都经历过“眼高手低”甚至“手眼皆低”的青涩年代。结合我的经历,来谈谈“带助理”的一些感受。
律师招聘助理,一般是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需要有人“帮忙”。为了长远发展,律师招聘助理最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倾向于有公安系统经历或者侦查学专业经历的,这样对他们而言“专业对口”,对我而言也可以快捷切入案件办理。
我曾把助理的“服务期”分为三个阶段,即“学徒阶段”、“助理阶段”、“实习律师阶段”。“学徒阶段”,给助理支付工资、购买社保。他的职责主要是“跟着学”,例如整理卷宗、收集法律法规与经典案例、写读后感、送文件。“助理阶段”需要“涨工资”,他的职责就要加上“跟着做”,例如按照律师的范本起草合同、撰写司法文书,律师再修改把关。“实习律师阶段”需要在支付工资、购买社保之外“给提成”,已经可以放手让他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律师更多是“出品”把关与开庭意见补充——当然,刑事案件还是需要律师亲力亲为。
一些律师习惯与其他律师合作,毕竟其他律师已经有成熟工作经验,更容易交流与沟通。而“带助理”比较辛苦,你需要经常纠正他的错误,更多是扮演“老师”的角色,甚至要带着他参加各种交流与应酬,让他更快融入律师的工作圈子。既然是“老师”,也就需要宽容和理解,而不能过早期望他能“独当一面”。
选择一个有潜力的“助理”认真培养——既是对律师法律服务模式的拓展,也是对青年后进的激励。成功的律师应该是宗师与导师,尤其是易胜华这样的大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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