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安平律师接受惠州电视台“房产家园”采访,解析开发商三种违约购房者如何应对
标签:
房产惠州电视台房产家园 |
分类: 法律 |
3月27日上午9时,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余安平律师接受惠州电视台“房产家园”采访,就新房面积缩水、延期交房、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购房者如何应对进行了解析。余律师认为,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开发商交付房屋的面积应当与购房合同约定一致,实际面积低于合同约定面积不超过3%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均价退款;实际面积低于合同约定超过3%的,购房者有权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解除买卖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不超过3%的部分按照房屋均价退款,超过3%的部分双倍退款。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则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或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更高的利息。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了约定违约金事项。
至于开发商擅自改规划,根据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开发商需要报请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才可以更改规划,且开发商需要在规划建设部门更改规划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15日内提出异议不接受更改或者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解除购房合同。在结束采访时,余律师呼吁建设规划部门应当更严格房屋开发规划更改手续,特别是针对房屋容积率与公共绿地改成新楼盘、江景房变成普通房等严重损害购房者利益的项目,避免开发商借口建设规划部门同意更改规划侵害购房者正当权益,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余律师还建议建设规划部门同意更改规划应该举行主要有业主参加的听证会,充分尊重购房者意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