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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监狱:是监狱,还是学校?

(2009-10-21 08:27:14)
标签:

国家一级监狱

狱警

学校

惩罚教育

杂谈

分类: 法律

    上周,我们律师事务所派出18名律师前往某国家一级监狱参加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揭牌活动,随后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法律援助,即向受监禁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在监狱几名三级警督的陪同下,我们还参观了警察和囚犯的生活环境,感到触目惊心。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许多律师表示,这种把监狱办成学校的所谓模范监狱做法,可能又是一群空调房的“撰家”、“噱者”闭门造成或断经取义得出来的结论。看到囚犯有6人间上下铺、专门的冲凉房、洗衣房、晾晒房、直饮水、网球场,我们直摇头——监狱建得比大学校园还漂亮,舒适性、教育性压倒了惩罚性、告诫性,就是所谓“与国际接轨”?一名罪犯不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惩罚性后果,岂不是鼓励他们犯罪?如果刑满释放后,服刑人员不是提起监狱就胆战心惊而是回味无穷,那绝对是监狱改革的失败!

    狱警们也很同意我们的观点,说司法部那批专家没有深入基层调查过,只是考虑到囚犯的舒适(人权),忽视了改造的必需,让他们很难做。如果监狱建的比学校还好,那不是鼓励失业者、流浪者犯罪,然后被安置在优越的环境中衣食无忧?

    笔者不是鼓励监狱虐待囚犯,但是囚犯被关进监狱,他的生活质量必需严格低于他原来的生活水平,否则就是对其犯罪行为的鼓励!我们的所谓专家,大半是到欧美日本的监狱考察一番,然后要求我们如何如何,要知道监狱的舒适度要与国家一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需要低于基本生活水准,否则就起不到惩罚教育的效果,而且对纳税人是不公平的。我们对弱势群体中遵纪守法者的救济,如果还不如对囚犯的“人权待遇”,那么对他们的遵纪守法绝对是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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